朱元璋向堂下一看,才发现说话之人竟是高志云。
朱元璋有些意外,不过稍加思索后便同意了。
高志云身为江浙巡抚,杭州便是其管辖的范围,让他处理再合适不过了。
高志云自然有他自己的考量,一上任就碰到这样的事情,必定要慎重处理。
杭州知府贪赃枉法,儿子打伤春桃,死罪难逃。
不过其他官员的情况暂未查明,全部处斩虽可立威,却容易丧失当地官员的支持。
如此一来,张海、姜泽日后的行事必定困难重重。
朱元璋知道高志云的分寸,该杀伐时杀伐,该仁慈时仁慈,交给他全权处理必不会出什么岔子。
大明建国以来,朱元璋制定了严苛的制度来惩治贪官,严厉程度乃是史无前例的。
放牛娃出身的朱元璋深知元朝的腐败统治是其走向灭亡的根本原因,父母兄长更是因为贪官污吏的腐败而被活活饿死。
官吏受贿枉法者,一贯以下杖责九十,每五贯加一等,至八十贯直接处以绞刑。
最令人闻风丧胆的莫过于剥皮楦草。
贪污六十两银子以上的官员当众斩首示众,接着把贪官的皮剥了,然后填上稻草。
将贪官做成稻草人,立在当地的衙门或者土地庙门口,来警惕官员。
高志云不知道朱元璋是如何想出这样恶心的处罚手段的,就算自己见过无数血腥的场面,见到那样的稻草人仍是觉得有些渗人。
如果将这样的稻草人放在稻田里,估计鸟儿都要被吓尿了。
不过朱元璋的另一项举措,就连高志云也不得不佩服。
明朝前,普遍的记账方法都采用“一、二、三、四、五”这样的汉字,而这种方法太容易涂改,把“一”改成“三”也只不过上下各添一笔而已。
无数元朝官员通过做假账的方式,贪污了北元朝廷大量的金银钱财。
朱元璋巧妙地将“一、二、三、四、五”等记账的汉字更换成“壹、贰、叁、肆、伍”这样难以修改的书写方法。如此一来,那些想着投机取巧的官员们就无计可施了。
要论整个华夏历史上普及最广泛的一种法律,那么必定也是朱元璋耗时两年所编撰的刑典《大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