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这样……”富大贵惶恐无助,别看他练过武,但十分清楚,他对付一只山精都很勉强。
在他发愣错愕,队员吓得连滚带爬时。
雄浑掌劲飞扬,瞬间击中数只山精,伴随一阵渗人骨碎声,这几只山精倒地抽搐暴毙。
叶小凡闪身到富大贵身边,直接抽走了他佩戴的横刀。
漫天刀光,如同纵横交错的笔划,将这群数个方向包围过来的血狼肢解。
血液和残肢飞溅。
这些所谓的山精,可以像屠猪宰羊一样,分食普通人。
富大贵只能靠总结出来的规律,苟活且靠这一些经验赚钱。
真要都跟一样,它们全部发狂攻击,没有规律可言,富大贵早就凉透,也绝没有人敢进入飞龙峰。
叶小凡已经消失在原地,朝深处冲去。
所过之处,那些令人恐惧的山精,都被一刀秒杀。
被救的人,往往都看不清是谁救的他们。
而他们也顾不上这些,跟无头苍蝇似的,头也不回地继续逃跑。
一番下来。
叶小凡一路杀到山腰,清除了9波从各处地洞出现的山精。
其中包括30只血狼,26只火鸦。
别看他杀的轻松。
一只血狼足以轻易叼走一个成年人。
它们身体强韧,皮肤堪比象皮,速度不比宗师逊色。
但在叶小凡手上,它们其实比牛羊猪群强不到哪里去,都是一刀的事情。
叶小凡总共救下了三十多人。
当然,有些人运气不好,被咬断喉咙等要害没法救了。
或者叶小凡来晚了,被火烧和被群鸦分食。
叶小凡站在一群血狼尸体堆里,察觉到了它们血液的古怪。
“血液蕴藏极为特殊且旺盛的精华。”
叶小凡没发现有其它山精,多半已经死绝了。
指尖沾了一些血液,细细感受,与宗师精血有一丝相似。
一碗血就堪比灵丹妙药,让普通人身强体健,保持状态。
果断开始摄取和提纯浓缩这些山精的血液,青木之气包裹成球。
托在掌心上,滚动而炙热。
从山上折返,叶小凡自然不可能糟蹋这些山精的血液。
回到树林,富大贵他们休息的地方,叶小凡手上已经有篮球大的血球了。
血球散发浓烈腥味,闻多了,反而让人头晕目眩,跟喝醉似的。
他收集到了所有山精的血液精华。
路上一些人被这诡异一幕吓到,纷纷躲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