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听到这个消息,就被吓得三天三夜都没睡着。
因为是天天在一起做事的人,所以他感觉就特别深。
那个所谓的世界上最纯净的地方,他知道是哪里。
那是一个专门倒卖人体器官的地方。
是的,他知道,他的老板不止明面上是一个权势滔天判断大富豪。
他在暗地里还经营着一些黑产。
他白天还是温文尔雅的大慈善家,到了晚上,就走进地下黑市,去巡查那些刚刚活摘下来的新鲜人体器官。
他是个十足的恶人。
所以他还是很怕这个老板的。
在他手底下干了这么多年,他也担心自己会因为知道太多秘密而被灭口。
于是在做事的时候,比任何人都要认真。
眼看大量的人群马上就要冲破栅栏,跑到酒店对面了。
他直接掏出手枪,狠绝地打了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