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带你去吃些东西。”
“不饿。”
这妮子惜字如金,跟她的名字倒是有些相得益彰。
对方正准备关上房门,却被张晓凡用鞋子顶住。
“现在不吃,待会天黑了我可不想出来。”
这个年代,米国确实是繁华的存在,高耸的建筑,豪华的装修,市民的打扮,无不散发着尊贵的气息,难怪有的人对这里流连忘返,乐不思蜀。
然而,若干年之后,咱们华夏的富足,相比这里,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张晓凡走了很长一段路程,走进一家中餐馆。
初来乍到,还是喜欢家乡的味道。
让人膛目结舌的是,在这里吃饭的,大部分都是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所以说,崇媚洋外,貌似成了人性难以跨越的沟壑。
“想吃什么,随便点。”
张晓凡仍旧是十分绅士将菜单递到周冰凝跟前。
“就这……”
这妮子看到价格的那一刻,眼珠子都快飞出来了。
“随便一个炒肉,都是一百多块,这里的猪是吃金子长大的吗?”
服务员是位地地道道的东方姑娘,听到他们的对话,不禁掩嘴笑了起来。
“二位是第一次出国吧?两国的币值不一样,物价也就天壤之别了。别看我们在这里拿着比国内十几倍的工资,我们的生活还不一定比得上国内呢。”
“那你还跑那么远来上班?”
周冰凝瞥了服务员一眼,冷冷问道。
“这你就不懂了吧?人家在这里上一年班,回到国内就是有钱人的存在了,谁不想?”
听到这话,服务员羞愧的低下头。
“话是这么说,到了年底,能存够回家的往返机票都不错了,哪有那么容易?”
饭菜的口味一般。
同样的菜式,同样的做法,掺杂了当地的风味,吃起来总感觉有点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