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知道了。”
纪小溪看向旁边乖乖吃烤红薯的小家伙,这就是原主那个三岁的儿子吧。
长得是真的很可爱,皮肤很白,眼睛又大又亮,脸颊肉嘟嘟的一团,跟肉包子似的。
摇头晃脑的吃着烤红薯,一副无忧无虑的模样。
杜玉梅盯着纪小溪看了一会,确定她没事后,才松了一口气。
纪小溪的这个病,不能受惊,不能劳累,是俗称的富贵病。
当初就是因为这个病,才会被她妈妈拿来给儿子换彩礼。
纪家也是重男轻女的家庭,根本没把这个病当回事,家里的活全都让纪小溪干,白天上完工回来,还要去小河边洗全家的衣服,有次晕倒,差点死在河边,还是被村里的人发现了,才捡回来一条命。
刚醒来没多久,就被她妈带去了老光棍家,想80块钱给贱卖了。
老光棍嫌弃纪小溪的病,讨价还价到50块。
路过的杜玉梅实在看不下去了,花了100块钱把人领了回来。
这要是给个老光棍糟蹋了,还不如给她小儿子当个媳妇。
她儿子那时正好请到了探亲假,听说外面要开始打仗了,趁着儿子还没上前线的时候,让他娶了纪小溪,她儿子再怎么样也是个年轻的帅小伙子,怎么也比个老光棍强。
纪小溪长得漂亮,能给儿子留个后当然好,要是不行也没事,她不强求,家里三个儿子,不是非要她生孩子的。
自从儿子去参军了,杜玉梅也会下意识的做些好事,当给儿子积福了。
虽然儿子当兵不在家,但他的津贴也能够养活纪小溪,不用她去上工,也不用她干那么多家务,还能吃饱饭。
纪小溪也是争气,一次就给她儿子生下了安安这么个大胖小子。
一想到儿子,杜玉梅有些难过的背过身,擦了擦眼角。
他和小溪,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