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朝央眉间闪过一丝不耐烦,拉着白清莲的胳膊就要走。
那玉面公子赶紧拦住两人,趁机自我介绍。
“姑娘,夫人,在下乃奉绮第一富商宴执是也。在下一见姑娘,便绝如故,不知两位可赏个脸,让在下请两位吃顿便饭?”
宴执此人,一张脸白如玉,眉清目秀,五官端正,看着倒是个舒心的好相貌。且他身量极高,又身形清瘦如竹,看着倒是个翩翩公子模样。
宴执一说完,他身旁的小厮便开始自豪地接话。
“我们家宴少爷,那可是奉绮响当当的人物。不信您去打听打听,这全奉绮想嫁给我们少爷的人呐,那可是从奉绮南排到了北,又从东排到了西,就是把奉绮围起来绕三个圈都不够啊!”
宴执微微摇着扇子,颇有些自豪地扬起了小扇子。
他唇角微勾,悄悄抬眼去看沈朝央的反应。
沈朝央却是秀眉微微拧起,语气不咸不淡地吐出三个字:“所以呢?”
就因为他是奉绮第一富商,她就要跟他去吃饭?这是什么道理。
况且,很快,这奉绮第一富商,就要换人了。
宴执再一次看着沈朝央跟白清莲离去的背影,眼睛微微眯起。
旁边的小厮一脸肉疼地拍手叹惜:“少爷,这姑娘您可找了三年了,就这么让她走了???”
没错,宴执三年前就见过沈朝央了。
三年前,他听说有人全面普及造水机,还大肆开荒,提供劳作工具和种子让农户种粮食,头一年还不收任何利息。
当时他便觉得这人是傻子吧,作为商人,利益为重,她怎就不为自己谋些利益?
他也知道,这奉绮四处饥荒,但,能救得了一个,救不了天下悠悠众人。
他作为奉绮第一富商,也只能尽量不做那黑心粮商,尽力把粮价保持在正常水平。
没想到,那姑娘硬是一个镇一个镇,一个县一个县,慢慢开垦荒地,将干燥的土地变得湿润适合种植,然后大量种植粮食。
不少地方因此解决饥荒问题,将那姑娘奉若神明。
他对这样的傻子突地起了兴趣,默默跟在她身后,看她到底想要做什么。
这越看,他便越意外。
这姑娘简直是他见过最傻的人。旁的姑娘整日想着得到世界上最美的绫罗绸缎,珠宝首饰,嫁个最俊俏的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