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怎么又和狗胜一起玩了,小心它啄你哦。”这时,冷不丁地,一个笑嘻嘻的声音在门口响起。
“它敢,敢啄我们家小阿珂,回头炖了它喝汤!”一个大嗓门紧随其后。
施伐柯心虚地一缩脖子,回头甜甜地叫了一声,“爹,二哥,你们回来啦。”
施伐柯上头有三个哥哥,老大施纤纤是个捕头,老二施重山在自家的当铺里做事,老三施重海出门游学了。
这几日爹和二哥都在铺子里忙着盘货,这个时间正好一起收工回来了。
“爹也太偏心了,当初我不过拔了狗胜几根尾巴毛,就追了我两条街喊打喊杀的,这会儿倒是舍得拿它炖汤了。”施重山冲着小妹挤了挤眼睛,酸不溜丢地道。
草墩子上立着的狗胜一个哆嗦,将脑袋扎进翅膀底下,装死不动了。
“阿柯,来来来,看爹给你带了什么好东西。”施长淮没有搭理蠢儿子,笑眯眯地从怀里掏出一个镯子来,“今儿铺子里收到的,我一看这么漂亮就想起我们家小阿柯了。”
那是一个水汪汪的玉镯子,温润透亮,果真漂亮得让人挪不开眼,施长淮平时也喜欢三不五时地从铺子里带些小东西回来给闺女玩,但这么漂亮且一看就价值不菲的玉镯却是头一回见。
“这个很贵吧……”施伐柯摸了摸,也不知是爹怀里的温度,还是手镯本身的暖意,竟是入手生温,不由得惊叹道。
“放心戴着。”施长淮豪气地一挥手,“这种好东西当然要留给我闺女戴,而且你爹我什么时候做过亏本生意了,便宜着呢。”
唔……这是又有人被坑得挺惨吧。
施伐柯呵呵两声,在自家爹爹殷切的视线中,将玉镯套在了自己手腕上试了试……竟然不大不小,刚刚好。
“看吧,这镯子合该是我们家小阿柯的。”施长淮得意道。
施伐柯也只打算试戴一下算是全了阿爹的一片心意,戴过之后便打算伸手摘下来。
“怎么了,不喜欢吗?”施长淮见状,问。
施伐柯摇摇头,道:“这镯子太贵重了,戴在手上难免磕磕碰碰的,若是镯子的原主来赎,铺子里不好交代。”
虽然是自家铺子,但这么贵重的东西也不好随心所欲。
“不要紧,这镯子是死当,跟原主没啥关系了。”施长淮挥挥手,满不在乎地道,“镯子不就是让人戴的么,你且放心戴着。”
“竟然是死当?”施伐柯有些惊讶。
当铺其实“死当”是极少的,一般都是将东西抵押在当铺,然后定下当期,月利率当然不会低,如果到期不能赎回,才算为“死当”,东西归当铺所有,这也是一般当铺的普遍营利方式……但是一开始就定为“死当”,这原主是有多想不开?
亦或者此人根本从未接触过当铺,这才被坑了吧?
“嗯也是运气好,今天最后一单生意,我和爹都已经关了铺子准备走了,一个傻书生寻了过来说是急等钱用,要当了这个镯子。”一旁的施重山笑眯眯地道,“这玉镯成色上佳,我又看他急等钱用,就建议他死当,原以为会费一番口舌呢,谁知那傻书生一口就同意了。”
“傻书生?不是铜锣镇的人吗?”
“嗯,外头来的。”
施伐柯良心有点不安,“人家急等钱用,是发生什么事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