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明网的种种交易平台,也能买到各种违禁品。
以××群为载体的场外非法交易,也能买卖以比特币为首的各种非法电子货币,线上挂单,线下转账。
在监控措施不到位的条件下,一个虚假的群名,就能成为违法活动的最好掩护,把相关人群集中起来,暗中实现儿童色情内容交易、淫秽表演、聚众赌博、吸毒等非法罪犯活动,再通过频繁换群的方式,增加犯罪活动的安全性。
至于公众个人信息的出卖和泄露,我们的网络往往比暗网更廉价、更疯狂。2013年,有80万条投保个人信息,包括险种、手机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在某保险公司的合作网站上泄露;有超过数千万条连锁酒店的客户开房信息,可在特定网站随意查找;某网站输入“单号”一词,个人信息更是明码标价;在贩卖个人信息的××群里,仅凭一个手机号,就能查到相关人的所有信息;您装的任意一个app,它都会以提供更好服务的名义,获取你的通话记录、出行信息、聊天内容、网购习惯、外卖频次等,除非你限制它的权限。
由此可见,暗网虽然黑暗,但明网也不一定干净。
暗网不是法外之地,近年来,我国警方也关注到这一领域。2016年3月,我国警方成功打击一个利用境外隐蔽网络传播儿童淫秽信息的犯罪团伙,并由此抓获三百余名性侵儿童、制作视频的犯罪分子。
有媒体说,暗网的黑暗性被人为地夸张化了,说它里面的很多内容是造假,没有想象的那么变态、那么可怕。这个说法有一定客观性,但本人不认同这个说法。
为什么呢?因为人性。
说白了,暗网只是个网络,是个工具,就像刀剑一样,就看被谁用,怎么用。而恰恰因其隐蔽性、匿名性,它才成了诸多恶行的集散地。
暗网上的一切犯罪,都是现实世界犯罪的网络投影而已。
明网上的犯罪,也是一个道理。
不管什么网,黑的不是网。
是人性。
换句话说,人性里的阴暗部分有多邪恶,暗网就有多邪恶。
所以,“暗网的黑暗性被人为夸张化了”,这个说法显然是肤浅的,它的视角执拗于网络形式的讨论,而忽略了决定一切的人性。
网络可以没有,但人性一直存在。
奇怪的是,总有人往往忽略人性恶的一面,而把注意力完全专注于对人性投影工具的净化和监管,这其实是对人性的逃避。
任何事物,只有正视,才谈得上改变。我们应该正视人性的黑暗和邪恶,正如我们积极拥抱人性的光明和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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