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宪拎着两壶好酒走了进来,朝同僚们晃了晃:“兄弟们,说了请大家喝酒吃肉,看,上好的烈酒!”
同僚见状,无不喜笑颜开,凑了过来:“我说,真有你的。”
“那是,这样的好酒可不容易拿。”曾宪将酒坛往桌上一搁,就去拿海碗,“来来来,咱们举杯痛饮!”
男人,尤其是西域的男人,大口喝酒大块吃肉是必须的。一碗烈酒,几块手抓肉下肚,喉咙仿佛被灼烧一般,胃里却暖暖的,实在痛快,就有人一边嚼着肉一边说:“听说朝廷终于派了新的安西大都护来,看来太平的日子不长喽!”
“咱们这地头,什么时候有太平日子?哪年秋天,那群王八羔子不来闹一场?”有人嗤之以鼻,“要我说,来场大的,反而痛快。死了也就是碗大个疤,若是割了几个蛮子的头,老子就再也不待在这鬼地方,拿着钱去中原快活去!”
此言一出,大家都笑了起来,便有人问:“曾老三,长安是什么样子?”
“就是,你不是高门公子么?给我们说说呗!”
欢声笑语,久久不绝,连慕远远地看着这一幕,若有所思:“此人便是曾宪,确实极有本事。”
明明出身侯门,风评再坏不过的一个人,谁提到都说是纨绔子弟。流放到西域居然没死,反倒活得风生水起。虽说这也有负责的人听见他父亲是个侯爷,不敢明着针对,见他会读书识字,令他做个刀笔吏的原因,以及叶陵不动声色的照拂在。但新皇登基,大赦天下,曾宪却并不回长安享福,反倒继续留在西域,投身叶陵麾下,宁愿做个小小的将官,与一帮大字不是一个的大老粗打成一片,这就很有意思了。
秦琬给安笙提过醒,安笙自将连慕一事转告给了恋人,叶陵知连慕才华横溢,就是心性有些偏激,便道:“他确实很会来事,我欲遣他做个先锋,不知连先生意下如何?”
他客客气气,连慕也不会无礼:“叶将军好眼力。”说罢,他的目光又落在屋子里,微微一笑,有些高深莫测。
叶陵看见了曾宪的能力,而他,看见了曾宪的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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