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还得试试。
越是危险的处境,常青就越是冷静,但见他学了一声猫叫,惟妙惟肖。潜伏在外头的死士会意,有一人起身,露出身形,又刻意拔刀出鞘。卢贵妃打了个哆嗦,身影又消失在原地。
短,非常短,一个呼吸都不到,也没有任何刻意的动作。
常青杀过太多的人,自然明白,像卢贵妃这种步履轻浮,一看就没练过功夫的人,反应比他们这种久经训练的人,慢了不止一拍。也就是说,卢贵妃发现不对,受到惊吓,立刻就消失。
简直就像是念头一闪,人就没了一般……
如果是这样的话,再试探一次?
不行!
事不过三乃是铁律,他的精神也不是无穷无尽的,如果再让卢氏受惊一次,对方什么时候再出来就不一定了。
若让这个妖怪逃了,他有什么脸面去见江都公主?
常青骨子里就有一种“冒险”与“赌博”的天性,但见他纵身一跃,已来到卢贵妃消失的位置,旋即挪了挪步子,确定卢贵妃一旦出现,自己与她近在咫尺,却不会身体接触后,便保持着这一动作,站了足足三天。
这三天里,他始终全神贯注,未有丝毫懈怠,生理性的反应也降到最低,似乎感觉不到渴,也根本不会饿。高强度的消耗,未得到丝毫补给的情况下,身体的警觉性却一直保持在巅峰状态——也唯有如此,在西域叱咤风云,打得突厥人心有余悸,如今已成为北衙中郎将的曾宪才会对他阴影不浅,纵已做了两年多的同僚,仍旧每次见到他都身体僵硬,对江都公主也越发心悦诚服。
不光曾宪,见识过常青本事的连慕,也是一样。
来了!
常青眼中精芒暴涨,出手犹如闪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扭住了卢氏的脖子,狠狠一拧。
他不敢用匕首,唯恐卢氏有什么妖法,刀枪不入,从而错失良机。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关头,他绝不会借助任何兵器,因为他相信得唯有自己!
卢贵妃还未反应过来,一缕芳魂已消散于天地。
常青见卢贵妃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拖着对方的尸体,拿出匕首,极为利落地将昂贵的桌椅劈成数段,架起木堆,又取出随身携带的油瓶,往卢贵妃身上倾洒,再将火折子点燃,面无表情地看着卢贵妃的身体在火焰中变得漆黑,散发出焦臭味,才打了个呼哨,命人进来加一把火,好将对方挫骨扬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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