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要是不追究的话,这些影视公司就得承担这六千万的损失,他们又出工又出力,反手一分钱回报拿不着,宋唐这边还是一样的结果。
最可气的是,投资人和影视公司让优优属于麻杆打狼两头怕,伤了谁对优优都是一个难关,到手的利润又不能分出去,里外里竟然有六千万的一个亏空在这里。
不,还不止是六千万,大家拿出来六千万那是要回报的,谁有毛病拿出去多少钱,最后又拿回来多少钱,大家是来做慈善的吗?
所以到了朱玉姗这边,帮着投资者也不行,帮着影视公司也不行,甚至不偏不向的走法律途径也不行。
像是一个四周荆棘的牢笼,停不下来,又走不出去,把朱玉姗难为坏了,这才把主意打到了宋唐的头上。
说白了,优优这边只是投资方,不管最终怎么样,宋唐才是那个分蛋糕的人。
如果宋唐想减少麻烦,那没问题,就按合约把钱给拿了李海洋份额的投资人,让那帮影视公司自己头疼去。
要不然就按正常逻辑走,影视公司那边肯定有跟李海洋的代持合约,按法律,把属于影视公司的钱,还有部分李海洋投资的钱,给投资人分下去。
这样一来,受损失的是一部分投资人,因为里面还有拿到钱的,想把事情闹大,也能降低一些风险。
甚至宋唐什么都不做,把票房留在手里,往外放句话,说听从法院的判决那也行,这也是个选择。
不管宋唐做任何一种,朱玉姗这边就能把责任摘除去,宋唐一个人受伤,总比拉着优优一起受伤的好。
清楚了这些,宋唐对朱玉姗这种装可怜,还为了他着想的情况,就有了很大的防备。
“姗姐,你不会是想让我当中间人,把这些人的事情都给摆平吧?”
“怎么会呢,摆平谈不上,就是所有的人都是因为你这个大制作人才有了投资的心思。
现在出了这种情况,大家情绪比较激动,我就是想让你帮着攒个局,让大家有一个能坐下来聊一聊的机会,我们优优这边肯定要负责好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