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班,陆卫东问李漱玉:“我想去商场逛逛,给自己买几件衣服。陪我走一趟行吗?”
李漱玉好无奈:又来了又来了。又要上司陪他玩。
这小子含着金汤勺出生,压根不懂得职场的规则啊!!!
陆卫东又补了一句说:“我自己看不出来好坏。你的眼光比我强。”
李漱玉:“好吧。那去吧。我也走走。”
陆卫东跟杨守拙借了一辆车,开车一个多小时,到市里的高档百货商场,然后直奔奢侈品店看女包。
李漱玉心里直犯嘀咕:这是什么爱好......
陆卫东拿起这个问李漱玉:“好不好看。”
拿起那个又问:“好不好看。”
李漱玉一律都是:“好看,好看。”
陆卫东问:“如果要你选,你会选哪个。”
李漱玉指着那个全黑的大包:“我曾经很喜欢粉红色,粉蓝色,结果发现不好配衣服。如果要实用,还是白色和黑色比较百搭,特别是黑色,耐脏。这个大小可以放个手提电脑。”
专柜小姐笑了:“这位小姐还真是有意思,买个几万的包包就为了当电脑包。”
一般女孩子的包,不是就用来装口红钱包雨伞之类的么。
再说了,都有男人买单,肯定挑最贵的买啊。
比如那个铂金包,一百多万的。拿那个啊。
陆卫东:“行,那就要这个黑色的大包和白色的中号。”
李漱玉微微皱眉:“你自己用啊?这个是女包。”
几万块啊,她实在是忍不住提醒他一句。
陆卫东:“嗯。”
然后买单,走人。
李漱玉隐约觉得不对。
陆卫东问:“还想逛哪里呢?”
李漱玉:“你不是要买衣服吗?”
陆卫东:“暂时不买了。我反正穿军装的时候比较多。买了也占地方。”
李漱玉越发觉得怪异。
陆卫东:“找个地方吃饭,然后回去。”
开车回到“文军新城”已经是晚上八点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