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摸了摸爱可的头:“我不走,虽然是有点事要去办,但会用分身。”
“我也要去。”不知道是不是起床气,爱可这次的态度意外的强硬。
我一只手顺着爱可齐肩的头发,另一只手打开羊皮卷。这位置是T城附近的村庄,旁边还标注了日期,意思是会合的时间在两周后。
时间还挺宽裕,应该可以带爱可去转转。
我的思考只在一瞬间完成,所以看起来根本没有犹豫:“好。”
反而是小偷会长对我看似轻率的决定有意见:“陛下,小公主才多大点,您是对自己太自信还是太小看人类了啊?”
怎么,他这么个搅屎棍一样的、趋利避害的家伙还会担心爱可的安危,黄鼠狼给鸡拜年?
我没有表态,爱可却是鼓起腮帮子盯着小偷会长,看样子是觉得自己被小瞧了。我于是出声:“爱可,让他见识一下也无妨。”
“见识啥……”
小偷会长的后半句话被突然卷起的火焰打断,滚烫的气流包裹住他所坐的沙发,空气中弥漫起蛋白质灼烧过后的焦糊味道。
这招是爱可自己融合了火魔法和风魔法,使小范围的火焰能表现出夸张声势的技巧性魔法。
公爵对爱可的评价也很高:“中肯地说,公主殿下对魔法的理解只比那些有丰厚经验的魔族略逊,且这个差距对她而言并不难跨越。”
爱可没有攻击性,火焰很快熄灭,只留下被炙烤得开裂的沙发,以及被包裹其间、只有衣角和发梢被燎得发黑的小偷会长。
“哈……真是令人惊叹。”小偷会长尴尬地咧着嘴,“原来是我小看了公主殿下呀。”
扬眉吐气的爱可扭过头去,学公爵千金满不在乎的模样不看小偷会长,嘴角却还是得意地扬了起来。
我被爱可的小表情逗笑,摸了摸她的后脑勺:“睡前这么兴奋,让伽门列家主给你泡杯安神茶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