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今大约271年前,有个无名小卒到达了整个南大陆最繁华的城市之一的繁育城。
小卒虽然是个孤儿,但有一对非常虔诚的信徒夫妇收养了他,并取名为哈里斯。
但繁育城的生活并没想象中那么美好。
首先哈里斯自打记事起每天就要拼了命地干活,为了养活他的几十个弟弟妹妹。
繁育城是地母教会的主城之一,这里的人热衷于繁殖,教会不允许打胎、弃养之类的事情发生,一旦发现要遭受严厉的处罚。而繁育城的河水又有某种强烈的功效,因此几乎繁育城每一对夫妇都至少有数十个孩子。
要养活这么多家人可不容易,尤其是这对夫妇并不富裕。但好在地母教会最擅长生产粮食,这日子也好歹过得去。
因此哈里斯从小的记忆,便是饥饿。
所有人每天拼命干活,得到的粮食仅仅只够每个人饿不死。
而且因为人口众多增长迅猛,地母教会偏偏又很擅长于盖楼,于是他们这些贫穷的人就像蚂蚁一样住在蚁穴里,有时候一栋楼甚至要同时生活数万人。
尽管如此,也不是谁都能在寸土寸金的繁育城里买得起房子。
男人们因为连番的生育被抽干了精气,女人们因为不断地生育被破坏了身体,全家人又因为营养不良长期在饿死的边缘徘徊,每个人看上去都异常苍老。
哈里斯为了报答这家人对自己的收留之恩,他请他们吃了一顿饱饭。
满满的一盘子全是肉,狗肉,某个贵族养的狗的肉。
男主人虽然是个非常虔诚的信徒信奉要靠自己的双手生产,但他可以不吃,他的孩子呢?他的妻子呢?
于是他默许了这件事的发生。
但他还是太天真了。
在那个大家都饿的只剩一口气的年代,那一口肉的香气就像毒品一样勾引了上百的流民。
小主,
人群开始失控了。
女主人被拖去阴森的小巷先奸后杀,男主人在阻挠的过程中被打中脑袋昏迷被活活踩死,他那些个兄弟姐妹被当成了食材,供给全部流民饱饱地吃了一顿。
第二天,丢了狗的贵族报了警,所有参与过这次行动的上百流民全都被抓走充当苦力,而他在一旁看着这些人死去,嘴角就像现在这样带着笑容。
所有敢惹他的人都要死,这些人,包括这些人的亲戚朋友,都要死!
笑着笑着,他的嘴角不自觉压下去了。
“我什么时候成为这样的人了?明明有很多无辜的人,他们什么也没干也被关押进去了,我应该站出来为他们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