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叙述性诡计的写作手法,开创了先河。
利用文章的结构和文字的欺骗性,从开头就对读者有所隐瞒,使读者误以为自己依然是跟随侦探的视角切入整个案件。
而且读过《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人都知道,这样的人在福尔摩斯中也有,那就是华生。
《福尔摩斯探案集》也是以华生为第一视角,读者跟随华生慢慢去了解福尔摩斯,慢慢揭开谜底。
因此,他们都以为这一次也是一样的,文中的“我”,谢泼德医生应该跟华生充当着同样的作用。
孰不知,在《罗杰疑案》中,自己其实是跟随凶手的第一人称视角,既揭开案件,又迷失在案件中。
在前世,这部作品堪称推理小说的巅峰之作,被誉为鹰国侦探小说的圣经。
其情节之曲折,案件之迷离,令人拍手称奇。
故事中人物众多,关系错综复杂。
有罗杰的家人、仆人、朋友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和动机,都与案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其实都在最后真相大白时成了关键线索。
第一人称叙述者作为凶手的设定极具创新性,让读者的固有思维受到冲击。
在场的这么多人都没有想到凶手会是“我”,也就是谢泼德医生。
看了这么多年的侦探推理小说,还没有这么写过,江月白绝对是开创了先河。
现在再回想起之前江月白提出的“二十法则是否适用”的观点,确实有必要重新考虑。
就单从《罗杰疑案》这部作品来看,它确实违背了二十法则,可这却并未折损它分毫魅力,反而为推理文学开辟出一条崭新的航道。
“Oh my god!这也太令人震惊了,凶手居然是我!”
“太妙了!太妙了!我还是第一次看见这种写法。”
“我擦!!!!!!!!”
“精彩!精彩绝伦,大反转。”
“起鸡皮疙瘩了,我们都有一个误区,那就是默认主角尤其是第一人称的‘我’不可能是凶手。”
“这绝对是我目前看到最精彩的一部,虽然还没写完,但已经是神作了!”
“我读了大半辈子的书,见证了推理小说从诞生到逐渐繁荣的过程,可这样大胆创新的作品,真的是头一回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