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

“18。”

“这个年纪……”他想了一会,“哪所大学?”

“我没上大学。”

“没上大学?”一旁记录的女警惊讶的挑起眉,“我以为有钱人家的孩子都会去剑桥捐个实验室然后随便念个几年呢。”

“那是哈佛,笨蛋。”秃头说,“有钱的美国佬才喜欢那么玩。”他转向我接着问道。

“那你有工作吗?”

“没有。”

“好的,那就写‘自由职业者’。”他示意同事这么写。

我也是头一次知道无业还有这么个优雅的说法。

“住址。”

“伦敦市西区梅菲尔顿街77号。”

基本信息说完后他便开始念一些晦涩的专业名词。

他解释了半天“经济诈骗罪”的定义和量刑标准,我却一个字都听不懂。

麻瓜的法律法规可真**繁琐,听的我头大。

好在我有权保持沉默。

“我可以寻求律师帮助对吧?”

“当然,女士。这是你的权利。不过你无权私下联系,我们警方可以代替你致电任何人。”

在得到了我母亲挚友斯特林先生,一个律师的号码后女警站起身扭着她浑圆的屁股走出了审讯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