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事不是早就结了吗?大卫说是警方弄错了。谁让你和那个嫌犯同名同姓?亲爱的,你也够倒霉的。”

话是这么说,但在她的脸上看不到丝毫同情。

“妈,你就不能稍稍关心一下你女儿吗?人家在审讯室里好害怕。”我可怜巴巴地说。

“少在我面前装可怜。你什么身份我清楚。要是真打起来,他们都不是你对手。再有,警局局长都亲自跟你道歉了,你还想怎么样?歇够了就起来陪我接着逛。”

我只好认命般地站起身拎着大包小裹跟在她的身后朝下一个店铺出发了。

我那单纯而天真的母亲完全相信斯特林叔叔的说辞(或许是爱情的力量)。

没办法,她只有在品酒的时候才会拿出专业态度,其余时间完全就是个比我还迷糊的存在。不然也不会教育出像我这么没心没肺的女儿(此处非贬义)。

经过一个下午的“奋战”,我终于走出了商场。

母亲高兴我也高兴。她高兴是因为购物,我高兴则是因为花的不是我的钱。

小天狼星当初只是稍稍修改了她的部分记忆(她自然不会忘记自己银行卡的密码),所以我为她准备的那笔数目不菲的资金又回到了手里。而我也在考虑是否要买回对角巷的店铺重新开张。

我们到家的时候已经临近傍晚。母亲依旧是一副神采奕奕的模样。我则累的直接瘫倒在沙发上。

“我记得你以前不是很喜欢逛街吗?”她问。

“是啊,不过是‘以前’。”我答道,在沙发上换了个姿势蹭了蹭。

“你什么时候这么老成了?一点都不可爱。”

我可不会告诉她,这具十九岁的身体里住着一个二十四岁的“老”灵魂。

母亲抱怨了几句就上楼打扮去了。我则继续在沙发上躺尸。直到门铃声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