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们自己救了自己。”方绍可不敢居功。先是男人救了参宿,然后参宿救了男人。“对了,该怎么称呼客人你?”

“叫我南河吧,”男人耸耸肩,一脸无奈。“参宿老是喜欢这么叫我。”

“哈哈,看来南河先生和参宿的感情很好。”

“那当然。”南河大大咧咧地坐在吧台椅子上,参宿也爬上另一把椅子。她身量未足,两只脚还在空中晃来晃去。

有南河在身边,参宿越发自在了。

方绍看着女孩。已经出院的她穿着一身蓝白色的运动服,及肩的短发被扎成了一个小啾啾,看上去清爽利落。那件曾经不离身的红色外套已经不再是她的避风港了。

南河身上还穿着病号服。虽然这套肥大的病号服在他身上空落落的,但男人的脸色已经恢复了血色,和平常人也差不多了。

“过几天我也快要出院了,”注意到方绍的眼神,南河笑道,“在医院里面躺了快两个月,我都快生锈了。”

“你以后准备做什么,还回船上去吗?”方绍问。

南河摇摇头,“邮轮公司那边给了我一笔奖金,我准备回故乡去找份工作,空闲时还可以继续画画。”他露出孩子般的笑容,“以前总想着在大城市奋斗,总有一天能够出人头地。但现在我看开了,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才最重要。”

听到南河这么说,参宿低下头玩着自己的手指头。

南河点点女孩的大脑门,“低头干什么,等你大一点,你也可以来我的老家找我玩啊。我的老家可美了,秋天的麦花像海浪一样……”

参宿苦着脸,“可是我不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