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骊姬抱臂。“你嫌弃他是个废物,不争不抢,在军营里死到临头才肯反抗。你不明白他这样的人凭什么最后能跟你并列王军六骑。”
“你知道的,真的不少。”
魏括周身冷了下来,整个人散发着一股肃杀的气势。
“不仅如此,我还知道。你看不起他,因为他第一天来军营时就不喜欢这里,一直想要回家。你觉得他矫情,没有一点男儿的样子。你甚至觉得他不配在这里。”
一字不落,一字不错。
魏括七岁入都,抱着父亲的期望,满腔欢喜的入军营。他时刻谨记父亲的话,他想要自己上阵杀敌,为国征战。
带着父亲的希望,他在王军里奋发图强。他事事都要争第一,最终他成为了祁雍身边的六位亲骑。
可那个心本就不在这里的赢试,他来的第一天就怯怯懦懦,总是躲在白敬身后。他不喜欢这里,他不愿意拿起剑杀敌,自己所获的称赞,在他眼里根本不值一提。
只有赢试对他的能力没有倾慕,就连白敬都感叹他文武双全。赢试连一句简单的附和都没有。
因为他根本不在意这些东西,他的心里永远都是胤州。
他想回胤州。起初魏括试图劝说他做个战士,建功立业。赢试反驳那有什么用,他想要的只是侍奉父母,辅佐兄长。而不是跑来这千里外的王都。
魏括觉得他把自己奋斗的东西说的一文不值。他没有放弃鼓励赢试,他说:“堂堂男儿建功立业,保家卫国有什么错?”
他说咱们生为男儿,生而就算要为国家拼血流汗的。
年幼的赢试全都听进去了,却不赞同。他反驳:“大夏年年征战,流的血已经够多了。”
两人的争执在此刻而起,大吵一架后他们不欢而散,从那以后魏括依旧是军营里的领头羊,而赢试依旧不喜欢这里。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慢慢长成了真正的战士。魏括在王军里崭露头角的时候,赢试还在时时刻刻等待胤州的来信。
十二岁他们第一次上战场杀敌的时候,他却看见那个平时一声不吭的赢试,他拿起剑利落的刺穿了一个敌人的胸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