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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分钟后,车子停在了附近的一家商场,助理祁歌下车之前喊了沈知月几遍,没被理会。
陆厌刚处理完境外的工作,视线从平板上移到贴着车窗坐的女人,他微微眯起眼,半张脸隐匿在夜色里,“你穿几码的鞋?”
“啊?”沈知月侧起脸,轻眨的眼睫停成一个弧度,盯着陆厌的眼角。
陆厌的五官变了不少,除开本身优越的皮相外,相比高中褪去了稚嫩,多了几分成熟,他身上的桀骜也藏有几丝散漫,唯一不变的是眼底的锋芒和眼角的胎记。
陆厌:“嗯?”
沈知月抿着嘴回答:“37码。”
祁歌点着头后,转身走进商场,十分钟后拎了满满两只手的购物袋出来,坐回驾驶座后将东西拿给后座的沈知月。
“不知道沈小姐穿得惯哪个牌子的,所以我就把各个牌子的好几款都买了下来。”两秒后,他又补充了一句,“这也是陆总的意思。”
沈知月翻看了好几个袋子,里面的鞋子大多都是高跟鞋,她家里就有好几双一模一样的,今天之所以会穿着小白鞋出来,一是为了配这件衣服,二是怕自己突然的不小心让陆厌看见脚踝偏下的纹身。
怕被嘲笑,更怕自己多年来的执念成了一个笑话。
透过后视镜,见到她那双眉都快挤到一块的嫌弃的表情,祁歌的心脏都快提到了嗓子眼,偶尔试探性地瞥向陆厌。
可陆厌好像不是很在意,随后说了一句“开车”就拿起一双白色镶钻的高跟鞋,弯下腰就要抓起沈知月的小腿。
她猛地紧缩在一侧,慌慌张张地说:“我……我自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