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宁稚筹备合伙所(1)

玫瑰法则 霏倾 1191 字 28天前

曾子君也伸出手同她握了一下,简短有力。

“北京设立合伙所,需要三名执业三年以上的合伙律师,你还有想合作的人吗?”曾子君问。

宁稚愁道:“没有呢!我正发愁。拉你入伙之前,就我一个人,一个想法。”

曾子君想了想,说:“我有一位同学,目前在德合所,也是做得不太开心,要不我问问她?”

“是男律师还是女律师呢?”

“女律师。”

“好耶!我就想要女合伙人!”

曾子君立刻拿出手机,打了一通电话出去。

他简短说明来意,对方立刻说现在就来。

宁稚很快就见到了曾子君的这位女同学王思雨。

王思雨和曾子君一样,有留美法学背景,一回国,就在大所德合所执业多年。

她性格爽直,和宁稚一拍即合。

一顿饭的时间,三人即已确定成立合伙所。

曾子君负责找办公场地,宁稚负责注册执照,王思雨负责联系现有客户争取案源。

一顿饭,就已分工完毕。

大家都很振奋,王思雨提议喝酒庆祝。

宁稚惊叹于这样高效的工作态度,也喜欢和这样高效的人合作。

她心情大好,多喝了两杯,脸颊发红。

回到家,萧让在书房加班。

晚餐都已经吃好,厨房也收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