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强奸案(2)

玫瑰法则 霏倾 1110 字 3个月前

萧让把录音笔放到桌上。

宁稚立刻插进电脑,外放。

背景音很安静,细听之下,有极细微的电流声。

“案发那天,是永联集团成立二十周年纪念日,我喝多了,汤梅像往常那样,带我到办公室后面的休息室休息,稀里糊涂的,我就跟她上了床。”

男人声音有磁性、透出斯文感。

宁稚有点意外,十指在键盘上敲击,记录关键要素。

萧让:“案发当晚,您和汤梅,一共发生过几次性关系?”

曾永联:“一次。”

萧让:“什么时间?”

曾永联:“刚回到休息室的时候,大概夜里十一点多十二点多的样子。”

萧让:“汤梅指控您在案发当晚,一共强奸了她两次。第一次是十二点十分,第二次是半夜三点,第二次涉嫌性虐、故意伤害。”

曾永联激动道:“绝对不可能!我都多大岁数了?萧律师你也是男的,你应该很清楚的啊!在喝醉的情况下,怎么可能两三个小时内来两次?即便我精神上想,身体也不允许的啊!

这是宁稚第一次跟强奸案,面对这么直白辛辣的证词,有点尴尬,暗暗看向萧让。

他单手抄兜,站在窗边,俯瞰不远处的东方明珠,眉目冷峻,不知在想什么。

录音继续播放。

萧让:“案发当晚,您有没有通过胁迫的手段,对汤梅进行虐待、故意伤害,导致汤梅的乳房、腹部和下体受伤?”

曾永联:“没有!绝对没有!我一个喝醉的人,我也许会想和女人做点什么,但做完我只想好好休息!绝对不可能再去虐待对方!我都快五十岁的人了,我没那个力气,也没那个爱好!”

萧让:“案发之前,汤梅当过您两年的助理,您对她有没有过性冲动?”

“汤梅很漂亮,说没有过冲动是假的,但我身边有很多漂亮的女孩,我犯不着去强奸她啊。那天晚上,我本来是想让金志良送我回去休息,但金志良出差了,我才让汤梅扶我回办公室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