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为首的大汉巧合的做了一个和刚才于东晨一样的动作,把嘴上叼着的草棍儿吐了出去,吊儿郎当的问道:“小子是哪里人啊?这是要到哪儿去啊?”
看这几个像是要劫道,却连把刀都没有的劫匪,于东晨很难把他们放在眼里,他不屑的撇了撇嘴说道:“小爷爱去哪儿去哪儿,关你屁事?”
不待为首的大汉发火,最边缘的干瘦男人先一步骂道:“呦呵!小兔崽子脾气挺冲啊?还在哥几个面前冒充上大爷了?
知道我们是谁吗?识相的,把身上的钱交出来,留下驴子离开。否则,别怪哥几个不留情面!”
于东晨默默的拿出激光枪对准几个人,用比他们更嚣张的语气说道:“几个连把刀都买不起的废物,就敢出来劫道?快滚回家吃奶去吧,别出来丢人现眼了!
你们要是就这么乖乖的离开,今天小爷心情好,饶你们一命。
要是蹬鼻子上脸,明年的今天,就是你们的忌日。”
几人本也不是专业的劫匪,被他的话唬住,一时间谁都没敢上前,仔细的打量起对面的于东晨,猜测着他到底是真有本事,还是虚张声势在吓唬他们。
这几个人都是附近镇子上的地痞无赖,夏日炎热,兜里又没钱,便到林子旁边的小河里洗澡纳凉来了。
正巧看到于东晨和他的毛驴停留在附近。
他看着眼生,显然不是这镇上的人,年纪小又是一个人,最近赌输了,手头比较紧的几个人便起了歹心。
僵持了一小会儿,于东晨手里拿的毕竟不是刀,地痞们不认识那是什么,对他们的威慑力有限,还不如把大刀。
况且,即便是刀,在一个瘦小的孩子手里,也没什么威慑力。
回过神来的几人,都觉得被一个孩子吓唬住,在兄弟面前丢了面子,顿时恼羞成怒起来,骂骂咧咧的举起棍子,朝着于东晨就冲了过来。
于东晨或许早就有了会夺取同类性命的觉悟,拿着枪的手很稳,半点犹豫都没有,利落的扣下了扳机。
冲在最前面的大汉,额头上多了一个洞,在距离于东晨还有两步的地方轰然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