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雄英有点失望,可还是上前拉着舒宁在院子里玩儿了一会儿,还问她碗里的肉粥香不香。
舒宁也是个耿直孩子,居然直接用勺子挖了粥就往人嘴边送。
“小哥哥,你尝尝就知道了。”
爹娘说过,对人不可小气,大方的孩子才讨人喜欢。
还小哥哥?
“丫头……”
“欸,光曦,别管孩子的事,咱们喝咱们的。”
顾晨看得头皮直跳,当即就想要上前阻止自家闺女,却被朱标制止,拉着他喝起酒来。
“孩子而已,还不到七岁,没什么好避讳的。”
朱家的儿媳妇,大多都是从小培养,他就觉得顾家小丫头不错,长的好,看着性子也好。
如今皇家的姻缘,还是和各位勋贵家族联姻。
老朱虽然暂时还没有,定下皇子公主只能娶(嫁)普通人家的孩子,可顾晨是穿越的,他知道啊。
卧槽。
不愧是一家子土匪,现在还生出来了一个小土匪。
拿点好东西也就算了,还想把他家大白菜也搬走?
抓狂!
“小哥哥,好吃吗?”
舒宁真诚地看着面前的客人,还掏出自己的小手绢,认认真真给他把嘴边的米汤擦干净。
上回在陈叔叔家里,人家陈弟弟就是这么对自己的,还说这是待客之道,所以她就记住了。
“好吃。”
朱雄英用力地点点头,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女娃怀里的肉粥。
“我还想吃,可以在吃几口么,那个黑乎乎的最好吃。”
什么叫黑乎乎的?
你个没见识的玩意儿,那是老子弄的皮蛋。
顾晨看着院子里,一口一口喂朱雄英吃粥的闺女。
那小子还笑的一脸灿烂,他更是莫名这小子面目狰狞。
奇怪,从前怎么没这感觉。
不行不行,自己一定要阻止这一切。
就算是皇太孙又能怎么样,那也不过是头种猪而已。
明天,就叫丈母娘回南昌,带着闺女回南昌。
惹不起,咱们还躲不起吗?
“光曦,别看了,来喝酒。”朱标给他倒了盏酒,笑的格外灿烂:“还没谢谢你,雄英种痘成了,一生也不怕天花了。”
顾晨:“……”
我要早知道,我特么的……
老朱也笑呵呵地点头道是,等暖身的羊肉锅子端上来,他就开始伸手大筷朵颐了起来。
还埋怨顾淮怎么没来,都没个能喝的和他喝两盅。
你说顾晨?
在老朱的眼里,这就是颗小趴菜,一坛子就能灌醉的那种。
吃饱喝足,也没看到啥好东西,老朱带着略微有些失望心情准备回宫,却见自家金孙满脸不舍。
朱雄英拉着舒宁的手,依依不舍地说下回还要来找她玩,并且还邀请她,去宫里头玩儿呢。
老朱见了又是一笑,低声和一旁的儿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