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仅仅是因为他们未满十八岁,就能如此轻描淡写地处理吗?
天幕上这几人看起来已经超过十五岁了,他们若是身在大明,必然会被判处死刑!
在大明,不是简单的界定“幼“的界限,而是分为以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七岁以上十岁以下、七岁以下三个档次。
对于那些年龄在十岁以上十五岁之间的,除死刑外,虽可通过银钱赎罪来减轻罪责,但若是犯下死罪,仍会毫不留情地执行死刑。
另一边,朱棣实在是无法理解。
就算后世的刑罚对未满十八岁之人格外宽容,可是他们做了如此毁坏国运之事,不是应该杀了以儆效尤吗?
难道后世还要给他们改过机会吗?
朱棣有点无语,于是他开口问道:
“瞻基,朕问你,若是有两名小儿打斗致其中一人死亡,该怎么判?”
朱瞻基毫不犹豫地开口:
“先将罪犯押入牢房,听候发落。”
朱棣接着问道:
“如何发落呢?”
朱瞻基思考片刻之后,一脸严肃地说道:
“在午饭时,将筷子一正一反插入犯人的碗中。”
“若犯人接过碗,将筷子捋顺了吃,已明事理,当斩立决。”
“不捋顺吃,心机颇深,当斩立决。”
“坚决不吃,决意赴死,当斩立决。”
“用手抓吃,此子绝不心善,当斩立决。”
听完朱瞻基的回答,朱棣整个人都懵了。
怎么都是斩立决。
朱瞻基又笑嘻嘻的开口:
“当然,要看是否是过失杀人还是蓄意杀人。”
“蓄意杀人,那必须是斩立决。”
“过失杀人,酌情处理嘛。死罪可免,活罪难饶。”
“当然,若是过失杀人,其后果异常严重,那也是要斩立决的。”
朱棣这才满意点头。
......
【同时,这起案件也引发了莱阳市领导层的大规模调整,多人被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