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杀吗?”赵公明问道。
“没有。”任海棠道,“但是我也不会还给她,她抢走了我的男人,我就抢她的儿子!”
宁死不屈是任海棠最后的倔强。
说白了就是不讲理,因为人家吕雁秋跟李万疆相识在先,她跟李万疆相遇在后,所以她才是小三!
但李万疆之前还是有一个结发妻子的,也就是李显李世李丰三人的亲生母亲,只是早就死于战乱了。
而吕雁秋尽管给李万疆生了两个儿子,但却也没有得到正式名分,所以任海棠觉得自己不算是第三者。
你吕雁秋跟万疆都没结婚凭什么以他的正室夫人自居?你在跟他没有任何名分的情况下就生了两个儿子这叫通奸知道吗?都该要将你浸猪笼的!
其实严格说起来,他和吕雁秋都算是第三者,人家慕容丹秋才是正儿八经的皇后。
难怪太后一直都将吕雁秋称之为野女人,还将她生下的儿子叫野种。
不过任海棠可也不想做什么皇后,她个性不羁,野心勃勃,根本无法适应宫中束缚。
而吕雁秋也不屑做什么皇后,她在乎的是跟李万疆之间的感情,根本不在乎什么名分。
所以两人尽管互相看不起,都称对方为贱人,狐狸精,白骨精,扫把星,野女人……可是对慕容丹秋却都没有什么意见。
就也挺有意思的。
“没杀的话……”赵公明表示理解,又看向了吕雁秋,“那就是你这个小魔女的不对了,人家帮你养儿子你应该谢谢人家,怎么还能杀人家呢?”
吕雁秋惊闻赵公明此言,直接气到无语,不是你赵烛阴说的这是人话?
但这个老家伙是混世阎王,说鬼话不说人话倒也正常。
甚至在场几个脑子反应慢的人,乍听之下,还觉得他这话听起来吧,似乎真是有那么一点点道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