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十四年(公元201年)三月中旬,刘恢悄然到了汉升郡。
为了不让记者知晓暴露自己行踪,刘恢带着少数人沿着偏远地区走访,担心百姓认出自己,刘恢只得乔装出行。
恢都城的百姓大会下院,今天除了会员,还来了很多旁听的人。
今天这里将修订一个法案,那就是《华夏破产法》。
原本的《华夏破产法》早已经有了,不过,不少条款已经不适应当下发展,需要重新进行修订。
“今天对华夏破产法的个别条例进行修订质询大会,邀请了不少代表。
华夏破产法是允许个人或者公司在债务过高的前提下申请破产,进行重组或者拍卖。
然而,里面有一条引起不小争议。
例如:张三个人资产一千万,他投入甲公司五百万,甲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而造成公司破产,他个人资产是否受到影响?简单的说,他个人资产需要赔付公司不?”审配没有多余废话,开场直入主题。
审配接着说道,“先由华夏公司代表们发言。”
华夏一名公司代表站了出来,“正南院长,下院各位会员,如果个人资产不能受到保护,那么,今后谁敢投资?尤其是一些有风险的行业,很多人更不敢涉猎,这恐怕会影响华夏商人的信心。”
一名会员示意,随即站了起来,“陆先生的话是否过于极端,你们想过一个问题没有?如果,一家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破产风险,投资人为了转移风险,会不会通过提高个人收入?将公司资产变成个人资产?”
一名公司代表举手示意,“反对这位会员的问题,华夏公司法出台以后,里面有两条明确规定,那就是公司整个高管团队的俸禄不能超过上一年利润的10%,也就是说,一家公司去年盈利1000万华元,今年公司所有高管加在一起,俸禄不能超过100万华元,同时,还对分红比例进行了限制。
第二条,那就是公司债务上限是公司总资产的60%,年营业额超过500万华元的公司必须三个月要对监管机构公布公司财务盈利和负债情况,超过负债60%的公司,监管机构会要求拿出计划,同时会让借钱机构一道拿出降低债务的具体方案。
华夏公司的违法成本很高,如偷税漏税、做假账等,不仅仅面临十倍以上的巨额罚款,还将终身面临行业准入。
这种情况下,试问又有多少人会铤而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