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传家之学

说是王允年轻的时候家贫,整日在洛阳的书肆中读书,因为记忆力好,读了许多书。

然后查到说西汉就已经出了书肆,还有专门售书的摊贩。

“何为书肆,不说平氏县,便是宛县也未见听闻。”魏福疑惑道。

“我曾与魏骥一同前往县城,在一家酒肆中无意间听到有人谈论太原郡的王允,称赞他是一位忠义之士。

据说他因惩治违法的宦官亲族而声名远扬,后来被三公同时征召入朝。

然而他家境贫寒,无力购买书籍,只能在洛阳的书肆中翻阅。”魏安说道。

“洛阳书肆。”魏福眼睛一亮,“原来如此,我有生死之交习生往来各处走商,我可托他自洛阳购书。”

有人能代购,那就好多了。

如果魏氏自己派人去洛阳购书,很麻烦。

汉承秦制,法律保留了很多秦朝的元素,其中就包括对人民的旅行的严格限制。

一份户籍簿,将大家管得死死的。

甚至在当时有这样一种观念:一个人一生,除了被征发徭役、兵役,都应在本乡本土,老老实实种地、纳税,绝不乱跑,更不要窜到衙门口打官司,给官府增加业务负担。

如果魏氏族人需要出县,他们必须首先向乡有秩提出申请。

(对于人口超过五千的大乡,由郡里指定有秩;而人口不足五千的小乡县,则由县里指定蔷夫)

在申请中,他们需要详细说明自己的姓名、年龄、目的地、出行目的以及预计的返回时间。

乡啬夫在此基础上,给你开具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然后通过县令准许批准,开具出行许可,拿到‘传’。

‘传’上面密密麻麻的刻满你的信息资料,哪怕你带条狗出去,上面也得写明,这样你才能合法出行。

在陆路的关卡、水路的渡口以及驿站投宿时,都需要出示身份证明。

如果没有合法的证明文件,将被视为非法出行,这是一项严重的罪行。

或许你靠贿赂能够躲过检查,但如果对方较真,那你就完蛋了。

或是流放,或是把你当贼处死,把某个案子按你身上。

除非你一路走偏僻之所,崇山峻岭,那很大概率碰到贼群。

至于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