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回门风波

(三)

蜀地风俗,婚后第三日,是已嫁女与夫婿回娘家的日子,叫“回门”。

原本,老夫人的意思,费真是侧室,没有“回门”的规矩,孟平川不许,他当初对费氏父母承诺,要以正妻之实待费真,所以坚持在第三日回门。

离开双亲仅两日,费真好像过了200日,仅今天的遭遇,就超过了15年来,所受的委屈之和。

想到回门有机会见父母,费真不再遵循,婆婆的意见,第三日阳光微曦,就出发往家赶,虽然,两地只有300余华里,但是,一半路程是山路,崎岖难行,最快也要用五个时辰,才能到达。

为了赶路,他们俩弃车骑马,带着月儿、小六子、任刚,五马加鞭,未时初回到了陆家坳。

费真的父母、兄嫂、弟弟妹妹正在门口张望,看见他们回来,喜出望外,张罗着洗漱就餐。

酒足饭饱后,费母拉着女儿,去内室说体己话,哥哥费加的夫人吕氏,大着肚子,在旁边做着女红,妹妹费清清不足10岁,嫌屋里太闷,与双胞胎哥哥费青城,出门玩去了。

(四)

孟平川与大舅哥费加,到岳父的书房,闭门商讨迁居锦城之事。

岳父先是不允,说:“世事多变,这荒野村庄,正是桃源之地。”

“岳父说得在理,但今日不比往日,现今别家知晓我们的关系,有图谋不轨之人,欲加害你们,小婿鞭长莫及。”平川回道。

“如若岳父执意不搬,我会派一队将士,来保护你们。”平川又说。

“那不是更加劳烦贤婿,你若有所顾虑,我们可另寻一地隐居。”费之识道。

“不论在何地,人伦之孝我们也要尽,再说,岳父母年岁已高,不宜远迁,不如不搬,我派侍卫保护。”孟平川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