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郎将韦安康,率领的御林军,早已把李府围了一个水泄不通。
“快快放下武器,尔等被逆贼李仁罕蒙蔽,上了他的贼船,如今朕诛杀了他,朕向尔等保证,免了你们的死罪。”皇上喊道。
“莫要信他的话”,李仁罕的小儿子,穿着下人的装束,正与官兵奋力厮杀。
“常公公,宣诏。”皇上命令道。
常公公扯着嗓子,宣读皇帝的诏书,上面列举了,李仁罕14大罪证:
1、藐视皇威,死罪。
2、阴谋叛乱,死罪。
3、勾结外邦,死罪。
4、私募亲兵,死罪。
5、私炼兵器,死罪。
6、滥用私刑,死罪。
7、弑君,死罪。
8、侵吞救灾粮,死罪。
9, 胁迫君王,死罪。
10、毒害百姓,死罪。
11、阴逢阳违,死罪。
……
李仁罕之罪当诛九族,朕心向善,今诛其三族,李府下人和三族外戚,皆减其刑责,若放下武器,揭露李仁罕之罪有功者,当立功赎罪,天子之言,一言九鼎。钦此。
不等诏书宣完,士兵全放下了武器,而李仁罕的小儿子也停尸当场。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