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和狗差太多了。”梅林试图解释,“而且我更喜欢狗。”
对梅林来说,这只是一句单纯的、表达喜好动物的叙述句,结果她说完后发现西里斯和詹姆斯的表情都变得怪怪的。在这两种视线的注视下,她突然也觉得这话很有歧义。
“你可要想想,就算是黑狗,他也是西里斯。你摸他的头,就相当于在摸西里斯的头;你抱着他,就相当于在抱西里斯。真的能下得去手吗?”
西里斯很想问什么叫“能下得去手吗”?他有哪里见不得人的?
梅林真的开始认真思索起来,紧接着一脸沉痛地按住詹姆斯的肩膀。
“你赢了!”她咬牙切齿地说,“我还真的下不去手了!”
这可真是自己睡醒了不忘给兄弟掀被子,朋友情义令人动容。西里斯决定发挥狗的特长,他变成了黑狗,一头把詹姆斯给拱开,紧接着将头蹭到了梅林的手下。
毛茸茸的脑袋蹭在手上,还在不住地摇尾巴,这让本来想放弃的梅林在那刻将所有的想法都抛到了九霄云外。这么听话的狗狗谁能拒绝呢?反正她不能。
“我早就想这样抱着了。”她非常开心地揉揉西里斯的耳朵,然后一把抱住他的脖子。黑熊一样大的体积让她整个地都窝进了毛发中,比地毯可舒服多了。
前所未有近的距离,属于梅林的气息顿时溢满了西里斯的呼吸,他浑身僵硬着不敢有什么动作,任由梅林抱着他的脖子揉来揉去。
真糟糕,他想,有点太亲密了。
“要是冬天的时候能这样抱着简直太幸福了。”梅林感叹,“现在这个季节实在有点热……”
“兄弟,你竟然为了别人这样对我——”詹姆斯声泪俱下地控诉,“你要背叛我们从前的一切吗?”
没有人理他,就连莱姆斯都躺下休息了。于是他只能退而求其次。
“就算不喜欢鹿,摸我的头也是可以的。你不觉得我的头发也是毛茸茸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