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章立刻解下胸前的枪递给代炳阳。
代炳阳兴致勃勃地拿着枪虚瞄了两下,赞道:“好枪!”
“这把枪名叫五六冲,全称为五六式自动步枪,是由我们自行研发生产并配备到全军的主力轻武器之一,在华北和华中战场上,五六冲都表现出了卓越可靠的性能和足够强度的火力压制能力。”
李华章给兴致勃勃的代炳阳介绍了一下五六冲的性能,让代炳阳更加有兴致了。
代炳阳早就听说过,八路军装备的武器非常厉害,但今天才是第一次见到实物,心里多少有点羡慕。
如果远征军人人都装备这样的武器,又怎会惨败于日寇之手?
不!
即便远征军装备了这样的武器,后勤也供给不起,而且远征军的惨败原因复杂,其中作为盟友的不列颠不战而逃也是重要原因。
代炳阳甩了甩头,将杂念抛开。
亲自试射了一个弹匣之后,代炳阳对五六冲给予了高度评价。
“好枪!无论是射击速度还是精准度,都比鬼子的武器还要更好,与其说这是步枪,还不如说这是机枪吧?”
“不!这是步枪!自动步枪!也是未来武器的发展趋势!”
李华章在这方面有着莫名其妙的坚持。
代炳阳也不跟他争辩,把枪还给李华章之后,又兴致勃勃地看到了另一名战士背上背着的圆筒状武器。
“他背上背着的这个武器是什么?”
“哦,这是40式火箭筒,因为考虑到丛林作战时火炮沉重,不利于作战,这种武器就成为了我们山地作战营的重要火力支援,您可以将它看做是小鬼子的掷弹筒威力加强版,在射程三百米范围内,这东西是指哪打哪。”
代炳阳点了点头,然后继续看向独一团山地作战营的战士们,发现了更多他没有见过的装备。
不过代炳阳不是什么好奇宝宝,也知道八路军虽然来支援远征军所部,但不可能真的完全没有半点防备,也就没有继续再问下去。
与此同时,就在距离第200师不到十里之外,鬼子的追击部队,也正在渐渐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