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头发凌晨时分刚刚洗过,还没有干,一颗水珠顺着玻璃滑下来。
“可以。”宋均说,紧紧盯着前面那只蜥蜴。
他一般不会忘记收拾自己在作案现场留下来的尾巴,如果忘了,那就是故意的。
“你看。”他指了指带头的阿末,这只蜥蜴停在了距离大门莫约50米处的一个位置。
昨天,那看门的蠢东西就是在那里踩烂了他一千万的车。
坏掉的车子已经被宋均收走了,现在那里空空如也。
“你下车去跟着他们,等那些蜥蜴上了公路再回来。”宋均把窃听器放进春华先生的手心,“带着这个,我要听。”
春华先生的诡心剧烈地跳了一下,将窃听器藏进头发大衣里。
他有些好奇宋均在想什么,整个额头都下压皱起来。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随时都有可能失控。一旦他们发现,你我都会湮灭,成一堆骨灰。”
“你这样跟着他们,是险境中的险境。”春华皱着眉头,“你到底在想什么?你不会真以为换了味道大的衣服、抹了香型洗发液就万事大吉吧?”
宋均和煦地笑着,摇摇头:“这不是险境,这是陷阱。你看,他们已经踩了第一个坑。”
他前倾身体,看着那只嗅来嗅去的蜥蜴。
“那个位置同时有两种味道。一种是我身上的气味,还有一种,是昨天那只蜥蜴的味道。”
“下车吧,春华先生。我保证你会得到一整面墙的新鲜诡心标本。”
春华先生擦掉头上的冷汗,下了车。
宋均戴上耳机,很快,清晰的对话传过来。
“怎么了?”春华先生冷淡地问,“我们为什么停下?”
“这里的味道有些异常。”阿末说,转向鱼先生和牧神。
“昨天晚上,头发的主人应该来过这里。”阿末描述得很谨慎,“他应当是在这里停留了一段时间,然后从这里走到了大门口。”
“异常在什么地方?”春华先生捏着他那柄尖长的剔刀,有些紧张地问道。
事情顺利得超乎想象。
阿末说:“我在这里找到了另一只蜥蜴的气味。很重,比那缕头发的味道要重,和早晨我们发现的诡肢是一个味道。”
“这就说明,昨天我们的主管出了门,一路来到这里。”
它停顿了一下,继续嘶哑道:“这只蜥蜴后来又回去了……这家伙的味道和那股焦糊味同样混在了一块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