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苏枫柳回忆了一下,好像1月2日到3日,佘菁菁是去了一趟古阳,和方希一块去的,说是要参加一个什么新书发布。他当时听了,也没有多想。
但是,现在,他不能不多想了。特别是那个“大床房”三个字,十分刺眼,进而扎心。不是苏枫柳多心或者敏感,而是这字眼儿太直接了,直接与“床事”“房事”关联嘛。
为慎重起见,他将来信的电话号码,暗下里交给技监部门的一个心腹,查查来源。很快,心腹回复说,是个景州的号段,但并未使用过。发完短信至今,也未再有通话迹象。
听完心腹的汇报,苏枫柳想,其实,查不查这个电话很无所谓。查到了又能如何?把这个“知情者”找出来,问问情况?这不是脱裤子放屁嘛。
不论是谁发来的短信,问题的关键,不在谁是“知情者”,而是所知的“情”是否属实!
从短信的寥寥数语来看,记叙文六要素中的时间、地点、人物,三个要素全备,查清楚并不难嘛。当然啦,至于“开大床房”的起因、经过和结果,这个没法查,只能靠推理与判断!
按照破案的逻辑思维,苏枫柳想,如果要查,必须得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必须瞒着妻子。这个事儿一旦子虚乌有,而佘菁菁知道丈夫背后在查她与他人“开房”,夫妻关系为此蒙上阴影,就不划算了。
其次,查开房记录得全面。当然要查是否开了大床房。但即便是真有其事,也不能说明什么。佘菁菁爱面子,一个人住套房,也是常有的事儿嘛。因而,除了开房的时间等,必须查一下,那个方希是否也开了另一间房。
再次,派谁去查?手下的铁哥们倒是有几个。派谁去呢?怎么交代呢?不说出“佘菁菁”“方希”的名字,怎么查得清呢?而一旦说出了名字,不论查的结果如何,岂不是家丑得外扬吗?身为常务副局长,自己的妻子出了轨,这,这特么的算什么事嘛,脸往哪里放呢。
那就只好自己亲自出马了?
自己出马的话,也不能直接到酒店办案,必须得当地同仁配合。古阳警方,找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