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斯特眨了眨眼睛,打了个大大的哈欠。他用舌尖舔了舔面前精致袖珍的龙爪,成功启动了【背叛序曲】的效果。
嗯,看来这样也算吻手礼。忒斯特收回舌头,惊叹于系统的宽容。
不知道是不是形态影响,最近他挺容易犯困,入睡得还特别快。伴随着浓烈的松香,以及马车木轮吱吱呀呀的声响,忒斯特的眼皮直往下坠。
黑森林内时不时响起野兽的咆哮,忒斯特权当没听见。就算他变成这副模样,那些怪物也扛不住他一爪子——他甚至都没必要把爪尖亮出来。
多么奇妙,疯修士曾想象过无数次“变强大”后的景象。
还在不朽教堂地牢时,他想象过自己手持长剑,无差别杀光那些永恒教徒,用他们的惨叫和内脏铺出一条路。他不需要躲藏,只需要堂堂正正踩过那些尸首。
在外面奔波流浪时,他想象过把永恒教会的老教皇吊上最大的常青教堂,做成最华丽的装饰。最好再把追踪他的调查骑士们挨个送进医院,直到没人再来骚扰他为止。他不需要躲藏,他可以快乐地追随一切真相,变成两大教会的血腥噩梦。
忒斯特从未想过,自己会和“神”这个概念沾边。最荒谬的是,达到这个可怕的高度后,他面前的不是鲜血四溢的场景,而是……
两个硕大蓬软的爪子。
忒斯特沉默了会儿,他看了看自己粉红色的肉垫,默默把爪子揣到身下。他顺势舔了舔小黑龙的翅膜,忍不住又打起呼噜来。
如果这世上有着真正意义上的命运,他的命运一定哪里出了问题,忒斯特呼噜着想道。
马车颠颠簸簸,把一行人送到了一个边缘小镇——这里甚至称不上小镇,诺尔认为它更像是所谓的“驿站”。一间提供马匹交易的旅店,一间信舍,一个酒馆。除此之外,只有寥寥几家民居。空旷的草丘中,几幢建筑紧紧挤在一块儿,活像一丛蘑菇。
唯一的旅店条件一般,价格不菲,让人毫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