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月9号:《所谓英雄》

我在那个时候,又怎能意识到,对于他这个做父亲的来说,那几句在昏迷边缘的呢喃,会给他带来多大的痛苦呢?

现在我长大了,也到了可以当一个父亲的年龄了,认知和思维模式也逐渐成熟了,我又怎能不能理解,对于任何一个真的深爱自己的孩子的父亲来说,这几句话会对一个父亲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那一年,我又一次改变了他的人生轨道,也注定改变了我自己的人生轨道。

现在回想起来,再进行一下对自我心理系统的元认知,想一次哭一次看起来也不是不能理解了。

我的人格组成成分里终究有一份和理性完全沾不上边的感性认知,它深刻影响着我在情绪体验上的主观感受,变相影响决定了我的理性不可能是绝对纯粹的,我只能做到相对理性批判。

也足够了,无法接受自己的感性是客观存在的思维,注定无法成为一个能够客观看待一切的纯粹理性批判视角,所以相对理性就很好,在7到8分的理性下保持着1到3分的感性,还能够让我拥有足够的共情能力去研究最不可能被理性研究的心理学领域:人心。

“人心”这个宽广而泛泛的概念一直不是心理科学的研究范畴,最与之接近的社会心理学更多会从社会学的角度去宏观分析探讨社会现象背后的心理模型,但这些都不是人心。

人心是人类所有内心的心理在广义社会交往领域中对彼此的内心进行演绎与抽象的互动产物。

在演绎和抽象的过程中,与内心(认知过程)的研究完全相反的是,感性变量的影响因素被拉高到了一个超过理性变量的程度。

在解释【内心·人心·民心】的概念体系之前,我需要对这个与当前主流心理学领域研究完全不同的泛化领域进行一些定义,让大家更好去理解这种【心理系统】。

《心理系统论》

第一公理:心理系统是个体层次以上的生命系统在运用神经系统解决机体内外信息矛盾的过程中,自发生成于信息层面上的碳基生物型信息处理系统。

第二公理:心理系统在人类文明中以三种相互关联的系统形式存在:内心,人心,民心。

第三公理:内心系统是心理系统的基本单位,正常的人类有能力认知到只属于自己的有别于客观世界的内心世界(内心世界是人类对内心系统的元认知产物)。

第四公理:人心是心理系统的基本结构,由复数个互相关联的内心系统共同组成,正常的人类在认知到自身的内心与客观世界存在差别后,便有可能认知到自身的内心与这个世界中其他人的内心同样存在差别。

第五公理:人类的内心世界仅属于其个人,仅能通过其行为进行表现和观测,任何其他人在了解一个特定人的特定内心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通过观测特定人的一切行为进行反向推测。

第六公理:人心的最直接存在方式,是个体试图对他人的内心系统与行为进行描述、解释、预测、控制,并最终实现自身内心的某个目的。

第七公理:当人心的存在方式放大到所有内心系统对彼此的关系态度上的时候,人心系统就出现了。一个最简单的人心系统中至少存在两个内心系统。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八公理:在人心系统的判定中,通过满足他人的情绪体验改变他人行为从而实现自身目的,是最有效的行为模式。

第九公理:基于情绪体验的持续双向满足,两个内心世界在对待彼此之间的关系上不断投入新的行为并持续满足对方,形成一个稳定的相互满足关系后,两个内心与其间的人心构成了宏观心理系统中最常见的简单关系结构:人脉关系。

第九公理的逆向演绎形式:人脉关系的雏形是互惠互利的朋友关系。

第十公理:在人脉关系的互动行为中,两个内心世界的行为动机是基于理性或感性的,行为目的是满足对方的理性需求或感性需求,当且仅当双方在同一次互动行为中的行为动机和行为目的同时涵盖理性和感性两个维度的时候,该次人脉互动行为才能判定为最理想的和最成功的。

先到这里吧,下课了,我回去再好好思考思考这些方面的定义与细节。

我用了十条公理定义了人际关系的本质与结构,以及最优的互动行为模式,或许还有更多可以去改变和思索的地方。

说不定我还真能够将心理学的研究范畴扩展到【人脉关系】的领域中,只是神幻集团是否会承认我的这方面的研究与开题还是两说,我能否用这个来做我的大学毕业论文也是两说,但我觉得这种客观存在的人际关系有非常高的研究价值和应用价值。

说不定我以后可以自己写一本书,就叫做《心理系统与人脉关系论》,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