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滔滔不绝吹嘘着自己的酒,兴许是怀念家乡,兴许是兴致来了,把林渊这个看起来像落魄的书生的人当作了话伴儿。
林渊亦是惊讶,代州的确曾是太祖父的起兵之地,甚至可以说故乡,他没想到在这儿居然能遇到半个乡人。
好一壶磐麦春,他以前没在王府闻过有这种酒,不过现在尝尝也不是不行。
老汉送走一波客人,撩起肩上汗巾擦了擦热汗,笑着从木车斗里拿出一只黑瓷糙碗,本想用自己的汗巾擦擦,伸手到一半顿了下,改为舀出酒水涮洗。
他打了满满一碗,豪气递过给林渊,“读书人,尝一尝俺们代地的酒。身在成契,却不能忘记了家乡的念想啊。”
林渊闻之心里泛出波澜,默声接过酒碗,一抿,一股香醇浓郁酒香当即蔓延口腔,不很烈,却香,也不淡,正是麦子酒的口感,虽有苦涩,回味之后却是醇厚和绵甜,难怪酒车前老少皆有。
老汉自豪的叉起腰,看站在旁边的书生阖眸品尝。
“俺不骗你,神洲东土代地的人和酒一样,都很值得细品。”
林渊笑着一口闷尽,砸吧一下将碗递回,“老汉在这里生活的很好,怎么还那么怀念几百年前的祖籍?”
老汉挠了挠头,左右四顾一会儿,低声说:“其实俺也就说说,回去可不容易,这里也挺好;不过这是那书生教俺的卖酒法,说能引人瞩目,给酒附加价值。”
林渊哑然一笑,“原来如此。”
“那你继续卖吧,不过有一点,最好把那句卖酒话改一改,就在家乡前面加上‘大陈’两个字,说:
‘身在成契,可也不能忘了大陈家乡的念想啊。’”
老汉转不过弯,但出于对读书人的信服,还是应了声,林渊拍拍他的肩膀,笑着转身离开。
前一个书生或许是好意,自己潜意识认为‘大陈’已经亡了,没必要重复提及,但他忽略了这个老汉只是一位升斗小民,只要上面的风流过一缕,就能将他吹的东倒西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