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旧案(3)

许长生探案 上海宝木 2165 字 7个月前

“今天,我去找同村的毛彩凤,也就是当年提供证词说曾看到一个人拿着砍柴刀在湖边追赶一个年轻人的证人,她的证词对警方的影响很大,因为她是一个真正的跟案件双方无关的第三者,不像我妈的证词是有利于我爸这边的,而潘成成和王浪的证词是有利于李天一的。

在去找她之前,我做了一下分析,那就是毛彩凤如果当年说谎了,她的动机是什么?首先,有可能她被人买通了;第二,她恨我爸或我家庭的其他人;第三,纯粹是好事之人,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对于第一,二点我我不可能直接问她,也想不出什么方法能很快能查清,我就决定先接触一下她,看看她是不是一个会乱说话的人。

我去找她,当然也绝对不能以金宏明儿子的身份去找她,幸好我离家多年,身高和外貌已经有了巨大的变化,平常又没回来过,她不可能认得出我。于是今天我以一个外地游客的身份偶遇了她。

我问她这一块哪里适合游泳,她说这要看我游泳水平怎么样了?我说我水平一般,平常就在游泳馆游一游,外面这种大湖泊还真没游过。她说那你要小心了,这莱西湖里可是淹死过人的。

我故意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色,表示不相信她说的话。

于是她就口若悬河地说起来她在十多年前亲眼目睹了一个年轻人在河中溺死的场景,什么扑腾、挣扎等等细节都给说上去了,还说她要是会游泳她就跳到河里去救那年轻人了。

我为了做更进一步确认,就开玩笑说她是瞎编的吧,她有点生气,马上脱口而出死者叫李天一,叫我自己上网查查是不是有这回事。

我故意装作上网查了一下,肯定了她在这里确实发生过淹死人的事,但是说死者淹死时候并没有人发现啊,好像是下午在很多人找的时候才浮上水面被发现的。

她一下子被问住了,但是她并没放弃,她侧个头想了一下说道,应该是网上的报道不全。当时这里还来过摄影的爱好者,一整天都在这一带拍湖景,拍鸟类,说不定还把死者淹死的过程都拍下来了呢?

我从她前面添油加醋地描述看到李天一在湖里淹死的细节就知道她是个爱说谎的人,因为前面爷爷的信里只是提到她说看到一个人拿着刀追赶一个年轻人的场景到湖边,并未提及她看到了人淹死的过程。

因此我就开始怀疑她向警方提供的看到个人拿着刀追赶一个年轻人的场景到湖边的证词也许也是夸大其词的,那反过来我爸妈说的只是把李天一他们赶跑了的话就更可能是事实。但这并不足以作为能推翻旧案的证据,我需要的是更直接的证据。

虽然毛彩凤看来是个爱说谎和添油加醋的人,但她提到当时有人在这里摄影的细节还是引起了我的注意。看她刚才这么专注回忆的表情,我相信她不是瞎编的,也许什么时候她真看到有人在这里摄影,但是不是案发当天却不好说了。于是我就问她那个摄影师是他的还是女的,大概多大。她告诉我说当时看起来是个大概三十来岁的年轻人。

反正我也没有其他更好的渠道,我现在也有充足的时间,所以我就想通过试着找找这位摄影师来找当年湖边发生事情的线索,因为如果这位摄影师真的当天整天在这一带拍摄的话,他真有可能无意中拍下当时湖边发生的一些事情,比如当时我爸有没有在追逐李天一的画面,比如李天一怎么掉入湖里的画面,比如李天一在湖里挣扎的画面等等。

既然这个摄影师要整天在这一带拍摄,那他很可能在这里住过,而这里也正好有一个叫“莱西豪邦大酒店”的宾馆当年就已存在,我就决定马上到那里去查一查是否有这样一个摄影师曾经住过。于是我就谢过了毛彩凤,往莱西豪邦大酒店赶去。

也许冥冥之中自有天注定,莱西豪邦大酒店从1999年建成起就已采用了当时先进的酒店管理系统对住客进行登记和管理,而且还把历年的客户信息都保存的很完好、很兼容,而我当天碰到的又是一个极好说话的经理。

当我骗他说我爸因为要拍摄莱西湖在2001年7月24日或25日在这里住过并对他们酒店的服务非常赞赏,对他住过的客房非常满意,我现在也想住他住过的客房的时候他热情地帮我查起了当时入住旅客的信息,问我爸叫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