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接客?”
“是的,接客。”多莉取出一张行程表交给亚瑟。“丽莎公爵要来。”
在看那份行程表的时候,亚瑟还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的。但丽莎公爵真的来到的时候,亚瑟终于明白了自己的浅薄。
动物园一开门,丽莎公爵的先行队伍就已经到了。他们盛装穿戴,骑着高头大马,分成两排人,每排都有四列。一列人马进入动物园之后,就站列在一旁,等候着后面的同僚进来继续列阵。前前后后进了三五百人,一下子就破了动物园的单日游客量记录。
而这些都还只是先列队伍,后面不断徐徐进来的,还有公爵的仪仗队,公爵的衣装队,公爵的鼓吹队,公爵的饮料队,公爵的粮食队,公爵的零食队,等等。每一个队伍,都如其名那样,手捧着公爵要用的吃喝拉撒各种器具。
亚瑟这样的低等贵族,是怎么都想不通,公爵一个活生生的成年人,怎么出个门还要随身带着五十套衣服、两百份不同特色的餐饮,甚至还有零食?
“就算每分钟都尿一次裤子,也换不了那么多套衣服吧。”
在所有这些前奏都走完了,丽莎公爵才在后面缓缓地从一辆南瓜的马车里走下来。这个时候,她穿的还是一套纯白的泡泡裙,上面印着一些草青色的碎花纹。但因为太远,亚瑟看不清花纹是什么形状的,能看得清颜色已经很了不起了。
公爵下车后,立即就有十几个大汉,手持着比马还高,比牛还宽的大方盾,把公爵团团围住。亚瑟没见过这种阵仗,还以为公爵被自己的手下谋害了。还好,亚瑟根本来不及喊救命或者采取一些拯救公爵丽莎的行动,丽莎已经重新从盾牌阵里走出来。
这时候,她已经换上了一身戎装。
“还能这么玩的吗?”亚瑟的内心被震惊了一百年,他一年到头都没有几套衣服换的,但现在丽莎公爵下个车就换一套衣服,这真的不是亚瑟这样的低等落魄贵族能容易消化得了的。
丽莎穿戴整齐,翻身上马,骑着一匹头戴鸟毛的纯黑战马踏入动物园的大门。一进大门,丽莎又一个飞身下马,立即再次被盾牌佬围住,又是一眨眼的功夫,丽莎再次换了一套衣服。
这次是燕尾服,还是男装的。笔挺的西裤在丽莎每一次迈开腿向前走的时候,都摆动出符合某种函数的折线。黑外套里的白衬衫,被丽莎用她的雍容华贵装满。丽莎手提着刚刚由属下递给她的伞,那把伞却与丽莎本人以及今天这种阵仗和排场相违背。
那是一把朴素的,破旧的,铺了尘的,破布的,铁骨架已经生锈的,一看就知道不能再张开否则就要散架的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