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国雄支支吾吾道:“老婆,那其实是我的,我。。。。。。”
方逸华真想一刀攮死林国雄:“你穿丁字裤?林国雄,我以前怎么没看出你来,你让我感觉恶心,恶心,恶心!”
两个人吵得声音蛮大,其他桌的客人纷纷朝这边看过来。
李健感觉如坐针毡。
以前他也喜欢吃瓜,可现在自己成了瓜,那滋味真是不好受啊。
李健尴尬的转移视线。
随即目光一凝。
一个穿着黑风衣、戴着墨镜的男人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在港岛。
风衣配墨镜这是标准的悍匪套装。
这让他想起了自己穿越后杀的第一个大佬陈重山,也是个风衣爱好者。
再看男人的长相,这尼玛不就是关二爷吗?
李健还看过他演的抗日剧狼毒花。
想当初这也是一部神剧,只是当时自己年纪小,看的特别带劲。
风衣墨镜白手套的关二爷拎着一个黑色的皮箱上了二楼。
没跑了!
神经病悍匪——甫光!
李健扫了一圈,没有看到那个喜欢佛教和天珠的李加坡。
虽然大家都是姓李,可李健对这个李加坡没有太多的好感。
一部分是受新闻媒体的报道影响,一部分也是他自己的偏见。
李健立刻握住了方逸华的手道:“干妈,干爹,你们快走,这里估计不太平!”
“少唬我啦!我可不是吓大的!”
方逸华还以为李健是在吓唬他,“你们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呃——
这种无差别的范围攻击让李健也无话可说。
林国雄瞥了李健一眼,心说你这也不行啊,找什么理由不好,偏偏找这种蹩脚的借口。
李健的余光一直盯着甫光,看到他跟几个老外坐在一起,更加确定了心中所想。
“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李健自己不怕,但是林国雄跟方逸华都是办公室坐久了的人,身体素质、临场反应都要差许多。
长时间的高位运转,让他们几乎忘记了自己的差人身份。
侍应生端着几个盘子过来,摆了满满一桌:“先生、小姐,你们的菜已经好了,请慢慢享用。”
方逸华看着一桌子菜,赌气道:“要走你们走,我要吃饭!”
方逸华叉起一只蒸饺,正准备放进嘴巴里。
砰砰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