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人来了!都站起来准备迎敌!”
百夫长面不改色地命令自己的部下,得令的着甲士兵终于从坐卧状态站起。
时代已经变了,当一名战士有机会搞到更厚的甲衣,他们会毫不犹豫将之穿在身上以迎决战。就是过于沉重的甲衣像是巨大的秤砣压在两侧肩膀,临战之前能尽量坐着还是坐着为妙。倒是没有士兵躺着,只是不希望自己套在外面的布袍彻底被泥浆染黑。
战士们纷纷站前,将盾抵在胸前, 拔出一支支钢剑准备迎战。
那些装备十字弓的战士无出其右的进行上弦操作。
或是直接蹶张给木臂十字弓上弦,轮到更重型的钢臂版本,遂以便携的绞盘扣住粗大的筋腱绳弦为之蓄力。
还有那三十座搬上岸的扭力弹弓,装载在小手推车上的它们成为一座座炮台。
“安装铸铁弹!给滑槽涂油!”
操纵的士兵立刻落实处在阵中的留里克大王的命令。
至于为何不使用标枪,实在因为在大半年的战争中标枪武器的消耗颇大,固然可以回收利用, 终是不断耗损使得留里克现在也不愿再挥霍。
然而锥形铸铁弹储量非常庞大, 只因其射程较短、近距离威力极大,实为海上激战的宝贝, 用在陆战或不适合。
除非把敌人放得近一些。
雨水落在涂油的缆绳上被立刻摊开,扭力弹弓滑道涂了一层半凝固的海豹油,连蓄力的麻绳也被突击抹了一层。
战士们浑身湿漉漉的,若非今日要有大战,没有人愿意站在秋雨中瞎等。
他们的等待没有白费,战斗即将开始。
即便所有看到了敌人的规模,却如昨日报信的拉格纳所言兵力颇大。
随着从乡村抢掠的财物尽数扔上长船,拉格纳和他的伙计们已经没了后顾之忧。他们轻装加入阵线,反倒与罗斯军格格不入。
拉格纳所部才是真正的维京人,留里克的军团早已完成超越。前者,不少人嫌湿漉漉的衣服太碍事,便直接赤膊上阵。
他自己也只是披上一层锁子甲,他的部下有一半光着膀子故意展示身上那骇人的纹身, 再搭配上一些泥巴, 简直是一群从漆黑土地下钻出的怪物。
见得丹麦盟友加入军阵,留里克瞪大双眼目睹一众怪异狠人。
拉格纳拎着剑走近留里克脸上笑嘻嘻:“你瞧, 我说的敌人已经到了。”
“是到了。兵力很多,可惜都是一群农民战士。”
“他们这是自寻死路,我们可以共同拥有血祭的荣耀。”
听得,留里克噘着嘴轻摇脑袋,质问:“所以,你的人就赤膊上阵?你就是再鄙视他们,也要考虑他们是抱着杀人目的而来。”
“劝我的兵都穿上甲衣吗?不。”拉格纳自信满满:“人各有命运,如果他们死了,那就是命运。我要血祭奥丁,就要以纯粹的形式战斗。可惜你没给我准备一瓮的蘑孤汤。”
“狂战士!我懂。”留里克不在所言:“让你的人加入军阵吧,我们合力激战。但愿敌人会主动发起进攻。”
联军中罗斯军是主力,其中从五个旗队中抽掉出的精锐满编百人队,合计六百余人,他们就是军队的中坚。
拉格纳的队伍加入其中,如此联军凑出了一千人的主战兵力。
但是,那些头顶熊头的重甲常备兵们,他们健硕又恐怖的英姿可没有轻易暴露给敌人。
就像过去的战斗那样,总有一直强悍的队伍作为战术预备队。
留里克决意按照屡试不爽的老战术迎战,即便这次自己的兵力明显低于敌人。
且看战场的另一边。
对于很多弗兰德斯农夫兵, 他们在过去几天走过路程, 怕是一年也走不了这么远。作为定居的农夫, 除了放牧和种地, 平日里是不会离开村子的,只因远足实在没必要。
他们多穿简陋的皮靴,很多农夫兵甚至到现在也打着赤足。或是他们平日赤足惯了,脚底板厚厚的老茧面对松软的泥地,情况并不极端。
他们仍是多有疲惫,若非早晨吃了一些干粮情况只能更糟糕。
军队的疲态弗兰德斯伯爵博杜安是知晓的,他麾下的所有采邑骑士都在诉苦。
军队没有能力拖延时间,他们行动仓库带的军粮不足,由于担心诺曼人打劫完早早逃走而措施报复机会,轻装进军的大军根本没时间休整,或者说他们睁大眼睛看着那些穿着统一的诺曼军队,立定排阵的短暂时间,就是他们休息的时间。
该如何打仗?至少诺曼人已经摆好的战斗的架势,这样博杜安反而不担心他们逃走了。
出于谨慎考虑,他本想着去和诺曼的首领稍微聊聊,弄清楚其具体身份所谓互报名号再决战也不迟。
贵族战斗就该是这样。见得自己的敌人衣冠楚楚,想必他们虽是野蛮人在打仗问题上也要履行一些规矩。
博杜安令大军站着休息,旋即召集自己的采邑骑士们,要求有一个人勇敢站出来,作为使者接近敌人去聊聊。
这简直是送命的活计,众人自然不干。
“你们不愿去?难道还要我去吗?万一他们偷袭我,岂不是全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