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8章 萨克森人进军

好矛头的售价仅有六个银币,按照罗斯人的要求,原始售价与运输费加起来,只要用六十磅麦子即可购得。

关键在于罗斯人能轻松运输以前支矛头,但与其说它是矛头,称之为军刺更合适。

先是生铁铸造铁锭,砸碎后以炒钢法脱碳,最后由工匠敲成带套筒的军刺。

由原料成本也在持续压低,铁匠工人群体日益壮大,在饱受输入型通货膨胀的罗斯都城,它的价格已经显得极低。

即便如此还有更加廉价的存在,此乃直接生铁水铸造的矛头。至少罗斯人绝不会用它来做矛打仗,仅仅用来狩猎而已。

其价格更为廉价,仅有两个银币的守家已经让萨克森人祛痣,他们当然也不是一无所知的傻瓜,半个世纪的萨克森战争,使得当地人变得贫穷,他们到底是吃货见过,两银币的矛就便宜在它质量不可靠,但是他们也吗没得选。

若有板甲衣,萨克森军不再全员持盾。

只有柳多夫与自己的亲兵是重装部队,其余士兵可谓连皮甲都没有。多亏了森林地区的野猪、野鹿较多,一些战士干脆用轻度皮革化野猪皮充当皮甲,哪怕穿在身上味道臭烘烘得也比轻易被杀好。

人人左臂捆着一只小圆盾,他仅能护住士兵的正面驱赶,颈部、裆部、腿部多是布衣,更糟糕的家伙就只有步裙,若是奔跑过快还能暴露不雅。打着赤足的士兵也有不少,他们在抵达美因茨后不少人已经倒霉得磨烂了脚掌,赤足人就在这里他们就以碎布、碎皮和麻绳为自己临时做一双鞋。

萨克森人当然可以花钱去汉堡和新兴的石勒苏益格购买罗斯人运来的东方鹿皮鞋,它质量着实不错,奈何其价格都够买十支优质矛头了。

柳多夫为这场似乎是就决定性的战役倾尽所有。

萨克森军大营,战士的矛头被擦拭得锃光瓦亮。

他们不畏惧战争,现在彼此围着篝火有说有笑,探讨着攻入凯泽斯劳滕后是否能换一件好衣服、抢到一双不错的翻皮鞋。

没有人提战死的事情,更没有人担心自己会输。

毕竟萨克森公国打赢了复国第一战,不管付出多大代价,他们的确在冰封的易北河是哪个击垮了法兰克军队。

彼时的敌人是现在的盟友,即便如此,很多萨克森人恢复了高傲,虽说自己军械简陋,他们就是瞧不起路德维希直接带领、主要由巴伐利亚人与美因茨附近区域居民构成的军队。

如此他们也瞧不起洛泰尔的军队。

前两次凯泽斯劳滕之战,路德维希和洛泰尔互有胜败,现在该轮到萨克森公爵带领几乎都由萨克森人构成的军队出击。

也许这种临战时刻需要最高统帅身着盛装骑着骏马,在各军中招摇宣讲。

路德维希做了,但没有意愿将全军密密麻麻集结于一点公开训话。

他觉得没必要,再说第一战的先锋军团并非自己的人。

其实在他看来,酿成840年乱战的很大原因在于自己在诺曼人世界破了他们的底线。柳多夫本是奉旨讨伐反叛的丹麦人,而今他们混成了盟友,而自己也与丹麦人立了屈辱的和平条约。

路德维希恨这一代的萨克森公爵,此爵位按照他的计划是自己来做,而今……

一言难尽呐。

彼时还是一介伯爵的柳多夫很自由精兵五百,但其早就表现出非凡的军事动员力。不说这家伙召集的军队战斗力如何,能短时间内征召出五千大军,只怕效忠自己的所有贵族,唯有这个柳多夫由此能力。

这算是一种意外之喜,令路德维希本人信心膨胀。再说,如果今年作战仍未有大进展,必然意味着萨克森公爵与梅茨伯爵的血腥内耗,一个是羽翼丰满的不够忠诚的大贵族,一个又是实力不凡的敌人。

当然未战先言败是愚蠢,做出最坏打算虽然有必要性,当务之急路德维希决议在开拔之日的大清早,再去萨克森军营亲自鼓舞他们的士气。

“也许,我该撒谎说凯泽斯劳滕有大量金子。这群森林里的野人一定会发狂如野兽。”

这不,清晨雾气还未散去,身穿紫袍,头顶金冠,金丝牛皮带悬挂镶宝石的罗斯钢剑,路德维希骑着马闪亮登场,而他身后的战士高举着查理曼的三狮战旗,极为高调地进入已经开始列队的萨克斯军营。

他很意外,清晨时分这些军队就已经行动起来。

“你们就那么渴望发财吗?也好。”他轻轻邪笑,就令随从大张旗鼓宣布国王位临。

军营立刻变得极为聒噪,尚未穿好衣装的柳多夫匆匆走出木棚,在看到身着紫衣骑着大马的路德维希,他下意识基于贵族礼仪急忙行礼——半跪里。

“起身吧!你是公爵,我许可你任何时候直面我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