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上下打量着方煜,打趣道:“方小公子如此风光,不知道要迷住多少草原姑娘的心了。”
方煜身为武将,稍稍收拾收拾,就要比草原不修边幅的汉子们惹眼多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草原的姑娘也不例外。
没有哪个姑娘会放着英俊潇洒的男儿不喜欢,而去喜欢个邋遢的汉子的。
方煜被称赞的多了,并不以为然,大大方方地道:“我大哥说了,不能给大将军丢脸。”
方煜一身的银色铠甲,头上同样颜色的头盔,最顶上是红色的樱子,腰上还挂着个宝剑。
任谁看到了,都得叫一声“英雄”。
林立抽出方煜的佩剑,一道寒光立时映出来,林立道声“好剑”,将长剑送回鞘中。
“时间还早,不急。”
方煜凑近林立,小声问道:“药怎么下到水里的?”
林立笑起来:“我也不知道,等晚上得空了问问风府和江飞。”
方煜不住拿眼睛看着阴山山口,林立笑起来,“先吃饭去。”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吃过饭,方煜竟然说了句酸话,林立很是意外。
“怎么了?又要夸我什么了?”
方煜带着年轻人特有的朝气,与方煜在一起林立觉得特别放松。
方煜道:“真服你,还能沉住气慢条斯理地吃饭。我这心都急着呢。”
“等你做了将军带兵,就也能慢慢养成这种气度。都安排下去了,急没有用,反而自乱了阵脚。”
林立愿意教方煜,他看方煜就好像看自己弟弟一般。
“做将军的,首先就要能沉住气,先听,先分析,知人善用。将属下派到他最擅长的领域上,自然就安心了。
平日里多和你哥哥学学,我也是向方兄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