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不抑兼并的两宋

也就是说在北宋初年,家有数十顷,即数千亩田地的都可以称之为大地主,而超过百顷也就是一万亩田地的几乎没有。

北宋仁宗朝时期,曾对这个问题做了限制,官员占有田地不得超过三十顷,即三千亩田地。

给宋徽宗搜集奇花异石的朱勔(mian,三声),一面奉迎徽宗皇帝,同时又千方百计,巧取豪夺,广蓄私产。

后来被钦宗皇帝处死,抄没家产之时,发现其拥有田庄十座,绵亘百余里,良田总数达到了惊人的三千顷,即三十万亩。

甚至其私人武装力量都达到了数千人之多,且修建了小型军事机构,这在古代叫做“坞堡”营壁。

哪怕是北宋改革家王安石也不能免俗,亦大量购买田地。

至于说遗臭万年的秦桧,史书记载其子孙“家道衰落”,但他们家每年仅仅是地租便有十万石的粮米收获。

宋朝一石相当于后世的120斤,十万石等于1200万斤粮食。

按照后世的米价,咱们取个中间价,三块钱一斤,光一年地租纯收入3600万元。

啥也不做,一年进账3600万……

这踏马的是家道衰落么?

好吧,贫穷限制了想象。应该的确是衰落了,其子孙不能和秦相公当政时期相提并论嘛。

南宋投降派张俊更是侵占良田六、七十万亩。

南宋有两个张jun,一个叫张俊,另一个叫张浚。读音一样,字不一样。经常被搞混,而且张浚甚至还给张俊背黑锅数百年之久。

即便是留下千古名句:“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则天下太平”的岳帅,在遇害之后,其留下的田地也有近两千亩,房屋近五百间。

这其实并不奇怪,岳帅作为南宋高级官员,被称为“岳相公”的存在,可以说是位极人臣,副相的级别。

其一,岳帅的俸禄是相当高的;其二,岳帅战功显赫,朝廷的赏赐也是极为丰厚;其三,数字虽然看似“惊人”,实则“地段”并不好;其四,岳帅慷慨解囊,这些田地大多都分给了家乡的百姓。

《鄂国金佗粹编》记载:“田七顷八十八亩一角一步,地十一顷九十六亩三角,水磨五所,房廊、草、瓦屋四百九十八间”。

《鄂国金佗粹编》作者为岳帅之孙岳珂。此书主要目的是记录岳帅的一生,同时也是为了给其祖父申冤。

岳帅留下的遗产和张俊相比简直就是九牛一毛的存在。

“建炎南渡”皇室、文臣、武将等等权贵仗势欺人、掠夺土地,同时南方本土士绅也和当地官员沆瀣一气,大量侵吞农民的田地。

甚至那些从北方南迁到江南一带,靠着自己劳动,辛辛苦苦开垦出来的田地,亦不能保全,皆被“豪强”公然抢占。

“夺人之田,以为己物”,逐渐成为“光明正大”的操作。

从宋朝立国之初大地主拥有几千亩田地再到宋理宗时期动辄数十万亩,上百万亩,土地兼并日益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