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气方刚的虫首领忍受了多年,这一次他想展现一下自己的骨气,当他举起手中的骨刀时,一双有了力的大手按住了他,“好。”
雪魁选择留下来,虫首领第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这男人怎么敢背叛那位巫,巫的手段他可是见识过。
其实在虫首领看来,巫身边那些人,哪怕人数可能不如天凤部落,但真打起来,一定是巫赢。
大部分以为攻击武器是冷兵器时代地位高,实际上甲胄放在冷兵器时代才是最令人头疼的东西。
华夏古代,可以随身携带刀剑武器,私藏甲胄就是重罪,穿戴甲胄的战士能压制数十个流民,哪怕对上没有甲胄的专业士兵,可以做到一打多。
方凡迟迟不愿下手,主要是这时代的部落人力量上略强于蓝星人,如果不是战盾配合冲锋,高黎那样气力卓越的大个子,利用武器优势,能击杀一两个部落人就不错了,跟山字营的战士空手单挑,谁都打不过。
甲胄是无法被轻易击破,但敌人的骨棒和石锤能将人的骨头直接砸断,这就是方凡顾忌之处。
面对虫首领不解的目光,雪魁只是微微点头,希望这位首领能理解,这种情况,只能先服软,自己留在天凤部落是个不错的选择。
天凤首领得意道:“带三个女人走,拥有我们天凤图腾的血脉,或许能改变你的虫部落可怜的命运,哈哈哈!”
虫首领带着怒气回到部落,方凡弄明白了缘由,“没想到雪魁还挺聪明,他留在天凤部落是件好事。”
“雪魁他......”陶虎有些担心,担心雪魁是真的想跑,方凡摇头笑道:“不会,他见识过陶部落的强盛,只有陶部落能庇护他,何况夏蛮还在陶部落,我相信他。”
唯有虫首领一脸懵,这巫丢了族人,怎么还有心情谈笑风生,丝毫不担心族人的安危。
“野人勉强能听懂号令了,巫,我们该怎么做?”陶虎有些心急了,他认为巫在外待久了不好。
方凡摸了下青涩的胡渣,“明天对青牛部落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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