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 一起奔小康

1949年10月1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开国大典,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

新中国成立后的头三年,肃清了国民党在大陆的残余武装力量和土匪,实现了西藏的和平解放,建立了各地各级的人民政府,没收了官僚资企业并把它们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国营企业,统一了中国财政经济工作,稳定了物价,完成了新解放区土地制度的改革,镇压了反革命。

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开展了打退资产阶级进攻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

对旧中国的教育科学文化事业,进行了很有成效的改造。

在完成繁重的社会改革任务和进行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战争的同时,迅速恢复了在旧中国遭到严重破坏的国民经济,中国工农业生产1952年底已经达到历史的最高水平。

新中国成立之前,各解放区就分期分批组织了土地改革。

这次为了加强对土地改革的领导,从中央和地方抽调大批干部组织了土改工作队。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这部法律总结了中国共产党过去领导土地改革的历史经验,适应新中国成立后的新形势,成为指导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基本法律依据。

从1950年冬季开始,一场历史上空前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在新解放区有领导、有步骤、分阶段地展开了。

从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中国有步骤地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迅速恢复了国民经济并开展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在中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在这个历史阶段中,中共确定的指导方针和基本政策是正确的。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中国开始转入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

直到“文化大革命”前夕的10年中,虽然遭到过严重挫折,仍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以1966年同1956年相比,中国工业固定资产按原价计算,增长了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