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似曾相识得自在

四无丫头 君夕月 6168 字 11天前

“一个有话不说,一个多疑多思,大好良缘兀自蹉跎,不是天下第一憾事?”

兰敬德却道:“长公主只拿两个例子来说事,却是万万不通的。这天下,仓米粮税都因年岁地域不同各有增减,遑论人事。”

他接着放下茶盅,添块炭通通火,又将自己的小药锅架到炉上去:

“下官冒犯。长公主,可愿听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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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有个俗套的开端:进京赶考的举子,爱上了一位姑娘。二人草率见过一面,举子便搬去姑娘家借住——这等同于昭告天下,他二人已割臂为盟,相许终生。可这姑娘出身微寒,并非是什么名门闺秀;那举子恃才傲物,却原来是个轻浮浪子。就算后来一试及第,中在一榜三十七名,这新科进士却反而怨姑娘家风水不好,耽搁他一举夺魁。进士嘴毒、话多,在京城逐渐混开便暴露了本性。那姑娘明知他四处树敌、四处留情,却还心甘情愿嫁给他。两人就这么过下去,有了孩子,积功做大了官,进士和姑娘就渐渐变成亲人。等到大难当头,做丈夫的反倒愿意一纸休书弃了发妻。发妻不肯,于是第一次,他们失去了孩子;而第二次,这犯官失去了所有。他不再意气风发、不再意气用事,来到边陲之地、心灰意懒,随手不过帮乡亲做些小事。却因此,有个一生未嫁的老姑娘,来向他求情。他不敢耽误,她不愿放手,两人就此,僵持了整整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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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敬德在此停了话头,因门外有庶仆在喊“太爷”,说他姐姐刚到,带着几副新抓的药。锅里那些差点熬干,兰县令此刻竟有些手忙脚乱,连一旁若有所思的长公主也一时不顾。由是当后者说出那句话的时候,他险些竟将药渣倾到地上:

“你没了孩子,我可以做你女儿。”

“长公主!慎言。下官惶恐……”兰敬德只有摇头,“方才不过是个故事,所说的,并不是下官自己。长公主身份贵重,请勿胡言儿戏。也不必,太执着于他人是非对错。”

门开了,有名一身红衣的中年妇人候在屋外,却并不进来。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长公主喝了茶,睡一觉,便将今夜这些不忿,通通忘记罢。”

兰敬德说着,不许她搀扶,自己一咬牙站起来:

“明日、还该早起呢。”

童昌琳第二天一早便回来了,带着匹枣红的马,还有数不清的规矩。又是“奉荆典军的命令”,“替他照顾妹妹”。可荆风奉命去夏州,一来一回哪有那么快?“不管怎样,暂时不许你劳心费神。”他不由分说,进门先将笔墨纸砚统统收走,“对街有家药庄,我陪你去看病。”

小主,

他这不说还好,一提起“看病”、“吃药”,小姑娘的面色是瞬间刷白。她自认好容易缓过了精神,最怕被江钊和小之盯着、苦药当水灌的日子,当下更是讳疾忌医,百般的不愿。“已经好全了,还费那个钱做什么?”她嘴上言之凿凿,心下却清楚得很。按照王府上那位老郎中的吓唬,什么气亏血虚,没几年活头;再加上这北上一路的折腾……万一人把了脉,张口就让她回家打棺材?

“我、休息就休息。才好的,那就多养一天,用不着看病。”

话是这么讲,可这晚上她到底又开始睡不着觉。迷迷糊糊醒了数次,后来还做了个噩梦。梦里许许多多的鱼将她淹没,绣着铜钱的荷包便从她身上飞走,周遭群山峻岭倏忽夷为平地,回长安的路也消失不见,她仍在草地上贪睡懒觉,即使所有人都将她丢弃。这却的确是个好觉,挂着眼泪醒来时被子又是异乎寻常的柔软,周身亦是懒洋洋的温暖。无所谓时间天气,她攥紧了被角,把自己箍在床上,暂时不许起身。起来又能做些什么呢?小之在县衙好像分身乏术,文雀姐姐和二哥一起去了夏州;赤脚学堂用不着这么多帮工,客栈私人杂务也不太好插手。童昌琳昨儿倒是给她找了话本虬髯客与红拂女的故事的确荡气回肠,但她看着看着又会偷偷换上自己《幼学琼林》的抄本;枣红马儿性格活泼喜爱闹腾,时不时的响动更搅得她坐不住;后来虽然也偷偷带她溜出门探望小之,却也不过早去早回。而出了九原郡,鸡鸣塞……军营那头,会不会有什么活计缺着人手呢?这城中百姓多少也有去浣衣缝补、徙木造车的罢。可她针线活儿只会皮毛,力气又不够大,连脑袋也空空如也,去了也不过就是添乱。而且不论哪样,一准都算作“劳神费力”,童大哥不许,她也总不敢又翻窗逃跑去。

她千里迢迢跑到丰州来,还能再跑去哪里呢?她甚至开始同情良宝林了。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日子,实在也没那么好过。既然人生一马平川,自然时如白驹过隙,感觉不到便贴耳侧飞走了。所以无怪乎小之变着法儿地贪玩,上蹿下跳能从早折腾到晚。对于童大哥而言,或许……这几天的她自己也是这般状况百出罢。

福至心灵,她忽而坐起身来。

所以……何不向小之学个彻底?她当即换了衣裳——专门披了她的狐裘,这便更像了几分——下楼去,本想开口就道自己曾经有匹老黄马,差不多已晓得怎样驭马,只用他教教上下停转——用不容置疑、还带点委屈好像已经给出了让步的语气。但顾婶正缠着童昌琳呢,好像是小掌柜的昨夜一整夜都不曾回家,请他出城去看看。“两条河一片湖,这么大的地方,你晓得他具体去了哪儿?”当亲娘的自然知道得一清二楚,犹犹豫豫却不肯说,木棠马上就反应过来,一颗心立刻就跳得雀跃。她马上就要求童大哥带自己学马、最好还能出城上鸡鸣塞去——却不是为了她自己。一箭双雕,助人为乐,多好的事情!童昌琳却又说什么、学马没有她想得那般容易云云。“学马先相马,上马先摔马,至少得明天才能自己骑着……”

“相马我会!”她接话道,“就像它。耳如秋叶服帖不张,眼似乌木无光;胸上没肉、尾上……尾上少毛;鬃毛长,还有蹄子白牙齿黄……”

身畔忽而涌现一股杀意,她连忙道:

“这些一样都对不上,是真的好马。”

“我的狗儿,自然不是凡品。”童昌琳果然给梯子就上,当下得意洋洋,甚至吹嘘说自己生下来就长在马背上,相马、骑术可是连专供车马仪仗的执乘亲事都不能比,“甚至连荆典军……当然,他本来也不怎么用得着骑马,但他妹妹,没想到,居然还算是个专家?”

“我……”她自然没有说自己这几句也是照样抄来的,只问,“你说狗儿,是它的名字?小狗的狗?”

“我挑的马,我起的名。每个人都要问一句,还都嫌不好听。”话是这么说,他脸上神态可还是满意极了,“活泼聪明、又亲人爱闹。我当时顺口说像狗儿似的,他自己应声呢!那就叫狗儿了。你叫他试试,很灵的!”

“狗……儿?”

木棠轻轻呢喃一句,几乎立时就想出童大哥牵着它轻描淡写念出这昵称时、一旁二哥……甚至另一人好笑又无奈的神情。她跟着也笑了,枣红的马儿好似听懂她在嘲弄,又哼鼻子又踢腿,动作却不大,分明是在闹别扭。木棠于是又念一声,还大胆子伸手去摸摸哄哄:“狗儿。它这么聪明,肯定乖,摔不着我,再说,我本来也会摔跤。”

儿时跟着阿兄爬树摘桃,她自然早就知道如何不受伤地跌倒卸力。顾婶从旁又帮一声:“又不是泥塑的娃娃,有力气了尽管让她闹去!”甚至还体贴地借了她身不怕脏的粗布衣裳。瞧瞧,连狗儿都在一旁嘶声不休呢。再瞅童昌琳自己,岂非有意炫耀骑术,也早就已经迫不及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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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草先喝过了羊奶,木棠拍拍手,对这及肩高的马匹上手的确很快,从站立到跑动拢共不过半炷香时间,除了沾了些脏污、掉出来了胸口牛头项链,当真是一点也不曾伤着。“要不还是先取了,免得磕碰,我给你保管着?”他说着伸出手去,“你属牛是不是。难怪当时在朔方时候,荆典军专门让我挑几块牛角买回去,该是给你打梳子。小姑娘家这样乌发漆黑,是该用牛角好好养养,我记得那牛角黄色杂色黑色各样都有,件件准保都好看!”

“他、不能是……和我有什么关系……”木棠偏头摸摸发顶,浑不自在从他身旁走开,又上马去,“或许、就是照顾乡亲生意。”

“不是这么回事。”童昌琳扶她一把,接着又笑,“当时说要禁屠嘛,朔方场面上的牛羊制品基本都被官府买回来、得管控着,我还是去库房挑的——当然是给了钱。兴许是近来忙着、还没顾得上打制,等他们从夏州回来……”

他话未说完,或许是提到夏州,狗儿忽然就兴奋起来,飞一般就从后院撒蹄奔出,木棠险些要被甩颠出去。童昌琳反应快,抄近道一闪身就跳过墙头,正好就落在马上——在她身后,甚至一手就将缰绳拉住:

“手放松,腿也是,别怕,不用一直夹着它。这家伙欺软怕硬,专门吓唬你玩呢。再放一点,它自己不会撞墙的,脚上蹬住了,往下坐实。”

他说得轻松!狗儿依旧如离弦之箭直往前飞,在长街甬道间好一番左突右进,丝毫不见收敛。这一下像是要撞上灯笼,那一下又像是要拍在墙角,木棠连呼吸都来不及,就瞧见西城门简直已经近在眼前!她脱了狐裘,衣着略显单薄;浑身上下绷得梆硬,没多久甚至觉得酸痛。烈烈阳光在头顶照着,迎面风声滚入浪潮。先撞疼她的胸口,又快削掉她的耳朵,拧红了她的鼻尖,更冻僵她的双手;风声唳唳,将绣着军号的薄被甩在身后,将满街满巷的“赵夫子”甩在身后,将《幼学琼林》甩在身后,将刺史府甩在身后,将整个九原郡统统甩在身后。她张口就灌了风,接着又被刮出眼泪,她却想要大叫!

没日没夜的惊惧慌忙几乎在此刻窜上顶峰。而后——在她当真叫出声的那一瞬间,一切好像都已经不再重要。什么都无法可想,这却反而使她头脑清澈;埋头要坠下万丈山崖,却居然使她古怪地快活。或者她只是觉得自由,在这凌空腾飞的一瞬。

她变成一只鸟。什么也不用做。

“你是当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