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婚前协议的离婚条款

唐夏晴点点头。

霍辰俊一边说着,一边抚摸着唐夏晴的头发,闻着她的发香。

霍辰俊的话语温和而耐心,“你继续看,后面还有关于孩子的条款。”

他轻轻地指向协议的下一部分,语气严肃,“我还想要孩子。”

唐夏晴顺着指引,视线落在关于子女抚养权的规定上。

条款明文写道:“在任何情况下,若婚姻关系解除,儿童抚养权原则上由女方决定,双方都有探视权,除非存在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特殊情况。此外,如果孩子归女方,男方除了每个月支付抚养费,还需要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一次性承担固定数额的孩子抚养费用,数额为人民币5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进一步阅读下去,她注意到额外条款指出:“在上述基础上,每增加一位子女,抚养费用相应增加相同额度,以此类推,确保每一位子女的成长所需,均能得到充分满足。”

唐夏晴望着霍辰俊,眼中闪现一抹调皮,却又不乏温柔,“看这协议上的条款,大哥,你是打算要生几个啊?”

霍辰俊闻言,目光柔和,却不失庄重,“这个问题,关键在于你愿意给我生几个?”他的声音此刻充满了磁性,把唐夏晴紧紧揽入怀里。

“大哥,你是不是会很宠我,对我会无限包容?”唐夏晴依偎着他,问道。

“如果遇到一个人无限宠你,包容你一切错误和缺点,答应你所有的要求,那么这种看似完美的人,那么应该要警惕,通常都是骗子。“霍辰俊语气严肃,语重心长。

霍辰俊顿了顿,继续回应:“我对你,也不会无限包容,你继续往下看第五条。你知道,我是一个很现实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