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引狼

诺亚的回忆录 雷击 2308 字 2天前

普朗在平克面前没法保持理智,和聪明人交流时他可以很轻松。因为对方的想法或多或少都是合乎情理的,所以他可以知道雷斯来探望平克的目的。但是面对平克时他就没法子了,不是平克的想法不合情理,能说出合情理的话他就不是平克了。

普郎真正讨厌平克的原因是他那胸无大志的模样,快五十岁的雷斯为了镇民们尚且可以以身犯险到城镇大厅偷取居民档案,怎么平克就想着什么都不做。在普郎眼中平克就跟家养的肥猪一样,只知道吃喝玩乐。前任镇长刚被赶下台镇民们没有任何人信服他的时候,他就要搞前镇长的儿媳妇,这种事只要动动脑子就知道是不能做的事情,可他就是要做。

“你总是说会有精灵族来报仇,但自从我枪击那个精灵族之后已经过去快一个月了,我也没发现什么动静,说不准那家伙根本不是精灵族呢?只是一个……你知道的就是那种近亲或者杂交的怪异后代,你以前难道没在马戏团里见过吗?”

“我确实看过,但是只长了长耳朵的畸形我到现在还没见过,该死你为什么总骗自己?公爵都放弃你了,没有人会给您擦屁股这件事我说了不止一遍了吧?”

“所以你才会看不起我?就因为老头子不帮我了?我实话告诉你就算老头子不帮我,母亲大人也不会不管我,我希望你能记住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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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你有个好妈,不过作为谋士你必须要听我的,你知道城镇里有暴民对吧?如果你想做那些肮脏下流的事情,尽管去做,你看这四十个雇佣兵能不能在暴民们手中保护住你。”

“……”

平克不是傻子他也知道引起众怒是什么后果,尤其是再被石头打破额头之后,他固然知道即使有了雇佣兵团也不能太过张扬,但是如果可以激怒普朗给自己出气,何乐而不为呢?况且自己还有性病反正都忍耐了这么长时间,不差这几天,现在的他每天都期待着新一天的到来。

普朗离开平克的房间之后,暴怒的他只能不停对着空气骂脏话缓解内心的压力,佣兵团的首领泰拉在这不合时宜的情况下跟普朗打起来招呼。

泰拉是被雇佣来保护城镇的自然是要听镇长平克的命令,战争城镇有一套严格的雇佣规则,保护偏远小城镇是不会让熟练的老兵们来驻守的,而且战争城镇的雇佣兵一般人是没法私人招募的,高额的费用以及招募人的地位两道门槛是对国家安全的保障。

知道平克对待雇佣兵们的态度之后,泰拉特意来跟真正的掌权者沟通,作为首领知道权利的中心是谁,也是必要的能力。和普朗简单交流之后泰拉询问这么多人保护一个贫瘠小镇的理由,普朗没有回避问题,只是带着泰拉来到自己的房间打算详谈。

一进房间普朗就把一直戴在头顶的巨大军帽放下,他的额头有一条巨大的疤痕,乍一看你甚至会把那条伤口当做是他的第三只眼睛,平日里普朗会把这条疤痕严严实实的遮住不让外人发现,所以即使是平克他也不知道普朗额头上的伤疤。

招呼着泰拉坐下的同时普朗顺便拿出红酒和酒杯,酒精算是他消磨时间的必需品,可面前的雇佣兵显然是并不习惯喝红酒,这个粗鲁人他只喜欢大口大口的往肚子里面灌鲜啤酒。

几杯红酒下肚以后泰拉并没有任何畅快的感觉,因为喝的太快酒水从他的胡上滴落,普朗的酒是比较昂贵的品牌,按照泰拉的这种喝法喜欢品酒的人见了只会觉得浪费。

泰拉今年三十五岁,留着令字胡,头发被剃成平头。基本上大部分雇佣兵都会留平头,按照这些亡命徒的说法,至少让医生缝合伤口的时候可以轻松点,别给人家添麻烦。能省点时间往往就能少死个人,虽然他们都是亡命徒,但能活着谁又会去想死呢?

泰拉在战争城镇中不算是精英或者什么优秀人选,他身穿皮革护甲背上背着一把开山斧,将近一米八的身高和强健的体魄往往会让人误解他是那座山头上的强盗,再加上他那双小眼睛,人们就更不会相信他是个好人了,顺带一提泰拉最讨厌别人说贼眉鼠眼这个词。

等到红酒被全部喝完之后,普朗才开始解答泰拉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