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齐伟忠道,“如果嫌疑人真的是小贼,他连郑氏蓝宝石加工二厂的财务室都找不到,都准备放弃了,在这种情况下被韦发明发现了,他有必要冒着那么大的风险去杀韦发明吗?杀了韦发明以后,还要冒着那么大的危险伪造现场?他有必要吗?
他是不是应该惊慌地逃走啊?”
“万一就像蓝队说的,韦发明跟他认识,认出了他呢?万一韦发明不给他逃走的机会呢?”秦剑问。
“首先,经过核查,郑氏蓝宝石加工二厂财务室和车间临时仓库没有嫌疑人破坏和进入的任何迹象,厂里也没丢失任何财物,这说明,嫌疑人昨天夜里进入厂里,并不是为了实施盗窃,就是为了踩点。”方恒道,“如果嫌疑人只是小贼,他明知道蓝宝石加工厂珠宝库房是进不去的,他为什么不对财务室和车间临时仓库动手呢?
他如果动手,随便弄弄,也有几千块的收入吧?看来,这几千块,他根本看不在眼。这充分说明了,他根本不是一般的小贼,而是盗窃团伙成员在踩点,目标就是库房。
再说韦发明。通过脚印大小和印迹判断,嫌疑人身高至少一米七五,体重至少70公斤,而韦发明却是身材瘦弱,又不懂武术,面对敢于独自进入蓝宝石加工厂实施盗窃的盗贼,他有什么本事强行留住嫌疑人呢?最多也就是要挟一下嫌疑人,想分点财物罢了。
再说嫌疑人,如果他只是小贼,他又没从郑氏蓝宝石加工厂里偷到任何财物,就算他跟韦发明认识,就算韦发明认出了他,他也没必要冒着这么大的风险,杀死韦发明。
综合判断,嫌疑人绝对不是单打独斗的小贼,就是专业盗窃团伙的成员,他杀死韦发明,就是怕自己团伙想要盗窃郑氏蓝宝石加工厂库房的意图败露。”
“我觉得蓝队和方队的分析有道理,盗贼不是一般的盗贼,他就是奔着郑氏蓝宝石加工二厂的库房去的。”齐伟忠道,“等他踩好点,从西围墙翻出去后,被经过的韦发明当场发现。
当时盗贼之所以没有立即逃走,就是为了灭口。
而当韦发明发现盗贼是从郑氏蓝宝石加工二厂翻墙出来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这窃贼很可能已经偷到了什么好东西。
由于他也是窃贼,很有可能也打过郑氏蓝宝石加工厂的主意,但却都没能力和胆量实施盗窃,他当时很有可能想分一杯羹,所以,就跟嫌疑人打起招呼。
他哪里知道,那人正想杀人灭口呢,刚刚走近他,那人便骤然出手。
嫌疑人本想一击致命,结果了韦发明,却奈何韦发明也是相当机灵,令嫌疑人费了一番周折,才灭了口。
由于嫌疑人知道,接下来还要继续打郑氏蓝宝石加工二厂的主意,便打算伪造现场,把公安的注意力引到鸿发蓝宝石加工厂那边去。
可事实证明,嫌疑人这么做就是弄巧成拙,此地无银三百两。可问题是,他为什么不直接将韦发明的尸体处理掉呢?”